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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解读材料

作者: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依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该工作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和《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实施范围

(一)本次清理的时间段:2023年4月25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止。

(二)清理内容:不符合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违法设定证明事项的;实行地方保护等各类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的;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不存在、工作任务已完成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已过5年有效期或试行文件已过2年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方式:县司法局以通知形式将该期间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共计28件)向各起草单位下发了清理意见表,由各起草单位拟定清理意见,并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汇总。

(四)清理结果:本次清理的文种为栾政、栾政办、栾政通三种,共涉及规范性文件28件。经清理审查,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2件;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6件。

三、解读机构

栾川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66872693。

四、解读渠道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文件和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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