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1年,三孩政策放开以后,国家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近三年来,我县出生情况由2021年2631人减少到2022年2302人,截至2023年8月底出生1025人,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呈明显下降趋势。今年3月份,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根据相关要求,我县出台了栾川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相关政策。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栾川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该《方案》分为指导思想、总体原则、主要目标、支持措施、加强政策衔接、强化工作保障等六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该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施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栾川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二)总体原则
该《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着眼于我县目前人口发展面临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协调公平,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服务管理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人口结构逐步优化,家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人口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四)支持措施
该《方案》根据我县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从落实生育补助、发放育儿补助、建立托育服务支持政策、加大托育机构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降低住房成本、落实休假制度、强化托育机构人才培训、完善生育家庭就业保障、
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职工等十一方面,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为改善我县人口结构、保持我县人力资源禀赋优势提供必要保障。
按照《方案》生育补助资金相关政策,依据我县2022年以来三孩及以上出生人口情况,预测每年需生育补助资金40.5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其中,三孩及以上生育补助按照每年出生250人,每人1000元计算,一年需财政补助25万元;入托补助按照每年0-3岁幼儿入托150人,每生每学年1000元计算,一年需财政给予托育机构补贴10.5万元(0-3岁幼儿入托情况估测2岁前入托大概10人,1.5年需补助1.5万元;2-2.5岁入托大概40人,1年需补助4万元;2.5-3岁入托大概100人,半年需补助5万元);每年新增社会性托育机构和母婴照护机构补贴建设经费5万元。
(五)加强政策衔接
该《方案》从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加强人口监测和信息融合共享、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关怀机制等三个方面保障了政策的平稳有序衔接。
(六)强化工作保障
为了有效推动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实,该《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整合资源力量;三是深化改革发展;四是强化政策落实。
四、解读机构
栾川县卫健委
解读人:禹红新 联系电话:6681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