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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政办〔2023〕20号 关于印发栾川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县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3日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栾川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栾川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730

 

栾川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提升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59号)精神,对照《河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广覆盖、重普惠、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发展目标,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大任务,健全县域学前教育保障体系,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扎实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据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相关要求,建立统筹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创建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创建工作方向明、任务清。

(二)细化措施,扎实推进。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评估要素,细化创建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力。

(三)以督促评,以评促改。分发挥评估的诊断、整改和激励功能,针对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短板弱项,抓好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整改力度,强化攻坚克难,确保创建工作落细落实。

三、创建目标                                  

2023年全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保持95%以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50%以上、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实现县域内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促进城乡幼儿园、公办及民办幼儿园协同发展,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确保顺利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认定。

四、工作措施

(一)扩充普惠资源,提高普及水平

1.优化学前教育布局。统筹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需要,依据《栾川县城市总体规划》和《栾川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镇化发展趋势、乡村振兴战略、三胎计生政策、人口分布流动、幼儿就近入园的需要等因素,科学测算学位需求,制定《栾川县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保障幼儿园建设合理用地,有序扩大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入园不难、入园不贵。

2.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把公办幼儿园发展作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最重要路径,制定分年度公办幼儿园建设方案。2023年重点加大对县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耕莘街道和栾川乡加大资金投入,扩建栾川乡樊营社区幼儿园和陈家门社区幼儿园。

3.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结合全县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入园需求,完善认定程序和扶持政策。将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其奖励和支持的重要依据,全面提高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

4.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健全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落实新建住宅区配套园政策,将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增加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主渠道,加大建设力度。2023年新建的湾滩社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

(二)健全经费投入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学前教育重点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幼儿园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

2.落实财政投入政策。按照“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要求,县政府负责建立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落实省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对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对随班就读残疾幼儿10000元;对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和提高保教质量。提高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3.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各类幼儿园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收取公示范围外费用,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4.加大幼儿资助力度。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对贫困家庭幼儿补助保教费为每生每年600元,生活费为每生每年800元。增加残疾儿童受教育机会,创造更多条件,着力保障困难家庭儿童、随迁儿童和留守儿童入园。

5.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同工同酬,及时足额发放。民办幼儿园要参照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督促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组织检查,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6.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全面落实教育、公安、环保、交通、住建、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7.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幼儿园准入管理,执行“先证后照”幼儿园审批和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幼儿园办园行为全覆盖督导评估制度,幼儿园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持续巩固无证幼儿园治理成果,全面消除无证幼儿园。限制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审批,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杜绝过度逐利等行为。

(三)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保教水平

1.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指标要求。积极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实施栾川县公办幼儿园改造提升项目,对18所城乡公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进行改造提升。科学安排中央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按照标准对幼儿园多媒体、玩教具、图书配备等进行完善。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设置班级、控制班额,确保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幼儿园编制动态管理,优化编制结构,做到“有编即补”,确保公办幼儿园园长、专业教师、卫生保健员等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编制需求,全县幼儿园专任教师数与在园幼儿数之比不低于1∶15。加强幼儿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落实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教研工作机制,落实公(民)办幼儿园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不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3.落实科学保教要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效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全面推进“安吉游戏”和“幼小科学衔接”试点工作,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大领域全面发展的教育。坚决纠正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

4.加大督导考核力度。要切实建立并落实覆盖所有幼儿园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强化幼儿园办园行为和保教工作的经常性督导、过程性督导、专项工作督导。以“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共同体”和“学前教育教研中心组”为载体,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的发展格局,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3年2-4月)。成立栾川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制定《栾川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重点任务清单》(附件2),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自查阶段(2023年5-10月)。对照《河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标准,对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

(三)整改阶段(2023年11-12月)。各部门对在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完成时间节点。全面开始督查整改工作,同时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四)督评验收阶段(2024110月)。2024年1-6月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实地核查;2024年7-9月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评估;2024年10月接受教育部评估认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示范区)和相关单位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及时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督查考核。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建立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督查主要聚焦在发展重点和薄弱环节。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对各乡镇(街道、示范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及年度考核范畴,对进展缓慢、举措不实、推进力度不够、影响创建结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和发展学前教育的经验做法,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知晓率、参与率与支持率。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栾川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成员名单

2栾川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任务清单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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