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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全县村镇国土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材料

作者: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7日

关于《推进全县村镇国土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材料

 

一、出台背景

20158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5〕51号),20171228,洛阳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洛政2017〕55号及《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村镇国土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2018〕18号)。结合我县实际,原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对合并乡镇国土所、规划所和村镇建设中心进行了积极探索。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原县国土资源局尽快起草有关《推进全县村镇国土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步伐。

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推进我村镇国土规划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以及《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村镇国土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2018〕18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协调情况会签流程,原栾川国土资源局征求并吸收直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设,进行多次修改完善,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研究,2018会议审议通过《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村镇国土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基本架构和主要内容

(一)基本架构

第一项为总体要求。《意见》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规划引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思想;坚持理顺关系、规划引领、节约用地、统筹建设、全面发展等五项原则;实现村镇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村镇规划全覆盖,国土资源合理有效利用,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的目标。

第二项为主要任务。《意见》明确通过整合现有资源、突出规划引领、加强国土调控、规范建设管理、强化综合执法等主要任务。

第三章为保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强化指导与督导工作,加强经费保障等保障措施。

(二)主要内容

1、整合现有资源。试点先行,整合现有乡镇国土资源及村镇发展力量,建立乡级工作联动机制,实行联合办公。明确联合办公机构的职责及整合任务,实现正常有序有效运转。

2、突出规划引领。明确乡村振兴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建设美丽乡村。

3、加强国土调控。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基础支撑作用,严守改革底线,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4、规范建设管理。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5、强化综合执法。构建完善的综合执法队伍,加强乡镇执法力度,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乡镇区域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四、解读机构

解读单位:栾川县自然资源局

人:赵晓明

联系方式:6682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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