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微信
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栾政〔2018〕17 关于推进全县村镇国土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7日

栾政〔201817

 

 

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全县村镇国土规划建设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步伐,全面提高村镇规划建设水平,确保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加强综合执法力度,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努力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村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以及《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村镇国土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2018〕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规划引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构建“四级联动”的城镇总体布局,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奋力谱写决胜全面小康、开启栾川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基础。

基本原则

1.坚持理顺关系。突出问题导向,依照法规政策,整合现有资源,理顺村镇管理体制机制,为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供务实、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2.坚持规划引领。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突出以人为本,结合乡镇经济、产业、文化、生态、政策等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编制规划、执行规划。

3.坚持节约用地。合理安排各项建设和非建设用地,保护公共空间、农业用地和自然景观,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发展农村特色经济,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率。

4.坚持统筹建设。严格落实村镇规划和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处理好村镇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乡镇企业、村民住宅等建设活动。

5.坚持全面发展。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工作目标

经过2至3年努力,村镇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村镇规划实现全覆盖,国土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现有资源

在不涉及机构编制的前提下先行试点,以乡为单位整合现有乡镇国土资源所和村镇发展中心力量,建立乡级工作联动机制,实行联合办公。乡(镇)国土资源所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可将三所整合到目前国土资源所办公;乡(镇)国土所无独立办公场所的,由所在政府结合办公用房政策统一调配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拨付资金,配备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以及其他必需的办公设备。整合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维持现状不变,业务上接受国土资源、规划、住建部门指导,各乡明确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兼任所长,下一步待全省机构改革时通盘考虑乡镇机构设置问题。

联合办公机构的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村镇国土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做好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协助上级国土、规划部门,做好村镇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乡镇建设用地管理及乡镇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的基础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联合查处违规建设和土地违法案件,调解、仲裁乡镇建设纠纷等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村容镇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规划、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乡镇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危房改造等工作;搞好村镇国土、规划、建设的统计上报、建档立卷、保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018年7月底前完成3个试点的整合任务;2018年9月底前,全县所有乡全部完成整合任务,实现正常有序有效运转。

突出规划引领

依据国家和省、市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编制经济社会发展、产业、村镇建设、土地、环保多规合一规划,明确乡村振兴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建设美丽乡村。科学编制和完善村镇规划,提高规划覆盖率,让村镇规划管理有据可依,村镇建设活动有章可循,切实加强对村镇的规划管理和服务指导,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做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工作,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书的审批发放、档案管理,网上录入,并建立定期上报制度;分类指导和管理建设项目,明确对村民住宅、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各类项目的具体规定和管理程序;加强对辖区内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对村庄宅基地的用地布局、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风格等作出相应指导;在乡村规划编制、审批、管理过程中注重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让村民参与规划编制和实施全过程,提高村民依法建设的自觉性。

加强国土调控

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基础支撑作用,严守改革底线,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重点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通过乡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项目策划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不符合规划的一律不予供地,确保项目在总框架内实施;强化批后监督,加强对新建在建项目实施情况监管,建立监管工作台账,确保一切建设项目在总规划框架内实施。

规范建设管理

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抓好以道路建设、供排水系统为主的市政配套设施;抓好以行道树和街头绿地为主要内容的绿化工程,以安装路灯为主要内容的亮化工程;好市场、商贸、电讯等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建设。有计划推进重点村庄建设,积极推进康居示范村、村庄整治村建设工作

强化综合执法

构建完善的综执法队伍,加强乡镇执法力度,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乡镇区域的法违规建设行为。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与村镇建设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对重点项目、重点区域的在建项目重点监察、重点监控,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严格依法处置,从源头上打击。

三、保障机制

加强领导

成立栾川县深入推进村镇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编办、人社局、国土局、规划、住建、财政局各乡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指导、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乡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村镇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强化指导

县国土、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业务的指导和督导工作;各乡探索建立相应的村镇国土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履职尽责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经费保障

各乡要将乡镇国土资源所和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乡镇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健全责任明确、分类负担、财政保障的村镇管理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参与村镇建设,改善村镇生产生活条件,提升村容镇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18727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