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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作者:栾川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6日

《栾川县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办法》的重要性

公物仓是将各部门闲置、超标、低效运转、可修复使用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修复利用、调剂共享的运作平台。为规范和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健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节约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建立配置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国有资产有效运行制度,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市级政府公务仓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21〕64号),结合我县实际,县财政局起草制定了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县财政局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门对《栾川县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进行了讨论研究,对该办法的实施所产生的风险进行了评估。会议认为该办法符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市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市级政府公务仓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先后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社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办法》的基本架构

本办法分为总体要求、管理职责、管理范围及程序、资产使用和处置、监督检查、附则共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明确公物仓管理办法起草依据、适用范围、确定县财政局作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公物仓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是明确管理职责,包括财政局对公物仓的主要管理职责、县级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

第三部分是明确公物仓管理范围及程序,包括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车辆的管理办法、依规办理相关业务的办理程序等。

第四部分是公物仓资产使用和处置,包括公物仓资产的使用方式及条件、资产的处置方式及条件、资产产生收益的处置方式、运作经费的获取途径。

第五部分是监督检查,包括监督职责的划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罚措施等。违反本办法规定,按照相关法规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部分是附则。

四、解读机构

栾川县财政局,解读人:高峰,联系方式:6682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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