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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作者: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30日

栾川县统计局

栾川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730日)

 

根据栾川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9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2.3%。其中,新材料产业4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4.4%;生物产业1个,占11.2%绿色环保产业4个,占44.4%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035.7万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0.2%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60个,从业人员1740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923.7万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4个,占1.5%;数字产品服务业29个,占11.2%;数字技术应用业158个,占60.8%;数字要素驱动业69个,占26.5%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23人,占7.1%;数字产品服务业180人,占10.3%;数字技术应用业1045人,占60.1%;数字要素驱动业392人,占22.5%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765.2万元,占5.0%;数字产品服务业8882万元,占16.2%;数字技术应用业21560.3万元,占39.3%;数字要素驱动业21716.2万元,占39.5%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全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4个,比2018年增长242.8%,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2.8%

2023年,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927人年,比2018年增长99.1%

2023年,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52554.3元,比2018年增长249.3%

2023年,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23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2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92.2%88.2%;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6%,比2018年降低0.5个百分点。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411个,从业人员368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6.8%1.5%;资产总计409118.4元,比2018年末下降19.1%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