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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作者: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30日

栾川县统计局

栾川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730日)

 

根据川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一)全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6110个,比2018年末(第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080个,增长51.6%;产业活动单位7318个,增加2411个,增长49.1%;个体经营户30046增加9027个,增长42.9%(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6110

100.0


    企业法人

4885

79.9


    机关、事业法人

441

7.2


    社会团体

73

1.2


    其他法人

711

11.7 


二、产业活动单位

7318

100.0 


第二产业

1484

20.3


第三产业

5834

79.7


三、个体经营户

30046

100.0


第二产业

1712

5.7


第三产业

28334

94.3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847个,占30.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07个,占9.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97个,占9.8%。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4680个,占48.9%;住宿和餐饮业7448个,占24.8%居民服务业2512个,占8.4%(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6110

100

30046

100

农、林、牧、渔业*

36

0.6

50

0.2

采矿业

154

2.5

31

0.1

制造业

242

4.0

945

3.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2

0.4

2

0.0

建筑业

595

9.7

776

2.6

批发和零售业

1847

30.2

14680

48.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4

   2.0

1987

6.6

住宿和餐饮业

233

3.8

7448

24.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76

2.9

77

0.3

金融业

4

0.1

-

-

房地产业

171

2.8

31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97

9.8

873

2.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44

8.9

96

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62

2.7

23

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18

1.9

2512

8.4

教育

245

4.0

57

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93

1.5

225

0.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0

2.3

233

0.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07

9.9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乡镇基本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6110个。位居前六位的乡镇是:耕莘街道2286个,占37.4%栾川乡1358个,占22.2%庙子镇481个,占7.9%潭头镇422个,占6.9%陶湾镇229个,占3.7%合峪镇208个,占3.4%(详见表2-3)。

2-3  乡镇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6110

100

7318

100

耕莘街道

2286

37.4

2631

36.0

赤土店镇

164

2.7

220

3.0

合峪镇

208

3.4

286

4.0

潭头镇

422

6.9

494

6.8

三川镇

138

2.3

184

2.5

冷水镇

109

1.7

143

2.0

陶湾镇

229

3.7

283

3.9

石庙镇

116

1.6

147

2.0

庙子镇

481

7.9

562

7.7

狮子庙镇

123

2.0

169

2.3

白土镇

119

1.7

154

2.1

叫河镇

132

2.2

166

2.3

栾川乡

1358

22.2

1576

21.5

秋扒乡

96

2.2

137

1.9

重渡沟生态旅游示范区

129

2.1

166

2.3

二、从业人员

(一)全县从业人员情况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6502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9589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5697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50805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65912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7267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2575人,占16.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10490人,占13.7%;采矿业9403人,占12.3%(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其中:

女性

 

76502

29589

农、林、牧、渔业*

211

92

采矿业

9403

2530

制造业

8823

266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97

112

建筑业

7323

1471

批发和零售业

12575

570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46

527

住宿和餐饮业

2032

138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27

438

金融业

454

202

房地产业

1602

70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71

117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404

98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823

115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24

415

教育

6485

4559

卫生和社会工作

3194

214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18

44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0490

2862

(二)分乡镇从业人员情况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6502人,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耕莘街道25458人,占33.3%栾川乡21523人,占28.1%庙子镇8814人,占11.5%(详见表2-5)。

2-5  按乡镇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76502

29589

耕莘街道

25458

11452

赤土店镇

2680

898

合峪镇

1686

607

潭头镇

1855

766

三川镇

1235

506

冷水镇

2645

823

陶湾镇

2294

782

石庙镇

2927

1002

庙子镇

8814

3009

狮子庙镇

1080

450

    白土镇

1575

505

叫河镇

914

387

栾川乡

21523

7712

秋扒乡

679

296

重渡沟生态旅游示范区

1137

394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42.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49.5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3.4亿元。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42.0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22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20亿元。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76.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704.4亿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272.4亿元(详见表2-6)。

2-6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2342.9

1142.0

976.8

农、林、牧、渔业*

9.8

0.04

7.5

采矿业

212.2

149.0

111.1

制造业

1481.5

752.3

564.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2

2.1

2.0

建筑业

51.9

18.6

27.2

批发和零售业

134.6

66.7

206.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8

3.8

7.8

住宿和餐饮业

6.5

2.8

2.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

0.2

2.1

金融业

147.6

-

3.9

房地产业

57.5

47.8

7.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2.8

44.1

7.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6

2.8

6.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6.9

27.6

12.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2

0.7

1.2

教育

12.7

7.4

2.6

卫生和社会工作

1.6

0.8

0.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4

8.6

1.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0.2

6.5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法人单位负债合计数不含金融业数据。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