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24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要求,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的参训人员,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的标准,给予评价机构补贴。2024年洛阳机车职业教育中心、洛阳龙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洛阳一拖职业教育中心、洛阳国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宜阳县高级技工学校、洛阳市承美职业培训学校、洛阳市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学校、洛阳市明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洛阳学易职业培训学校等9家评价机构通过考试评价学员1643人,其中初级工1552人,中级工76人,高级工15人,现申请拨付1643人的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资金332840元整。
现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6月12日—6月16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栾川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栾川县财政局反映。
举报电话:66831546
附件:
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