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要求,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的参训人员,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2024年洛阳市学易职业培训学校、洛阳机车职业教育中心、洛阳龙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3家评价机构通过考试评价共1857人,其中中级工95人,高级工1762人,现申请拨付1857人的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资金516160元整。
现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4月30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栾川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栾川县财政局反映。
举报电话:66831546
附 件:
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