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卫伊峰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示范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卫伊峰同志任栾川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宫丹同志任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莘晓迪同志任栾川县司法局副局长;
郭萌同志任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主任,免去其栾川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汤万涛同志任栾川县润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华峰、张庄2名同志任栾川县润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经理;
李峰同志任栾川县润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栾川县热力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王文豪同志任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史晨昊同志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寿伟同志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主任职务。
董事长、经理、副经理的任免请按《公司法》和有关章程规定办理。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