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微信
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涉农补贴

栾川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指南

作者: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0日

一、政策依据

《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重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认定的通知》  洛农〔202465

《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工作的通知》  洛农〔202466

二、支持对象

在栾川县境内登记注册且经营状况良好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三、支持范围

申报市级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要符合《洛阳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洛农〔202338号)规定的标准。申报重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提供市场化、专业化服务的经济组织,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专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中心等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

四、申报流程

(一)自愿申报。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核推荐。县级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实地查看,符合条件的,征求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意见后,以正式文件将汇总的申报意见、征求县级有关部门意见的相关证明材料(会议纪要、会签文件等)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评审认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结合实地考核,按照市级示范社的认定条件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在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农业农村局发文公布。

五、申报材料

附件1:重点农业类服务组织申报表见附件

附件2:洛阳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格式)

附件3:洛阳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

六、咨询电话

0379-66818596

七、受理单位

栾川县农业农村局

八、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379-66822172

地址:洛阳市栾川县金融巷4号农业农村局

          

附件1:重点农业类服务组织申报表.docx

附件2:洛阳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格式).docx

附件3:洛阳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