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重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认定的通知》 洛农〔2024〕65号
《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工作的通知》 洛农〔2024〕66号
二、支持对象
在栾川县境内登记注册且经营状况良好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三、支持范围
申报市级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要符合《洛阳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洛农〔2023〕38号)规定的标准。申报重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提供市场化、专业化服务的经济组织,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专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中心等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
四、申报流程
(一)自愿申报。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核推荐。县级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实地查看,符合条件的,征求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意见后,以正式文件将汇总的申报意见、征求县级有关部门意见的相关证明材料(会议纪要、会签文件等)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评审认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结合实地考核,按照市级示范社的认定条件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在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农业农村局发文公布。
五、申报材料
附件1:重点农业类服务组织申报表见附件
附件2:洛阳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格式)
附件3:洛阳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
六、咨询电话
0379-66818596
七、受理单位
栾川县农业农村局
八、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379-66822172
地址:洛阳市栾川县金融巷4号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