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微信
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共文化服务

“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什么不能表述为“非遗文化”

作者:文广旅局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4日

        “非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简称,其全称本身已明确指向一种特定类型的文化表现形式。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直接使用“非遗”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即可,无需叠加“文化”二字。

一、语义重复

  1.术语冗余:非遗本身已包含“文化”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明确涵盖“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其核心是“文化”,因此“非遗文化”一词中的“文化”属于重复叠加,在逻辑上形成冗余。例如,若将“非遗”简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再叠加“文化”一词,相当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明显存在语病。

2.“非遗”本身包含“文化”属性: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传统手工艺等文化表现形式。其核心就是“文化”,若表述为“非遗文化”,相当于在“文化”中叠加“文化”,造成语义冗余(例如“ATM机”中的“机”也是冗余)。

二、术语规范性

1.官方文件和专业领域的使用习惯: 国际公约(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我国官方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均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或“非遗”作为标准术语,无“非遗文化”这一表述,类似“体验非遗文化”“发展非遗文化”等表述在正式语境中并不规范。

2.学术严谨性: 在学术研究或正式文本中,术语的准确性至关重要。“非遗”作为专有名词,随意添加“文化”可能导致概念模糊(例如混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边界)。

三、社会认知偏差的体现

“非遗文化”一词的流行,反映了公众对非遗概念的模糊认知。部分机构或宣传活动中误用该词,可能出于简化表达或吸引关注的目的,但这种表述容易导致概念混淆。例如,将“非遗”与“文化”并列使用,可能让人误以为“非遗”是独立于“文化”的另一种分类,而实际上非遗本身就是文化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四、实际使用中的误区

常见错误场景: 1.例如“非遗文化传承人”“非遗文化保护”等表述,规范的用法应为“非遗传承人”“非遗保护”。 2.例外情况: 若需强调“非遗”与其他文化类型的关联(如对比“非遗文化与当代文化”),可酌情使用,但需注意上下文逻辑是否合理。

五、对非遗保护工作的潜在影响

1.削弱术语的严谨性:随意添加“文化”可能淡化非遗作为文化遗产的法定定义,影响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2.误导公众理解:普通民众可能因术语混淆而对非遗的范畴产生误解,例如将非遗等同于“传统技艺”而非涵盖更广泛的“社会实践、节庆、口头传统”等类别。

3.影响国际交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国际非遗保护文件中均使用“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非物质文化遗产),若国内出现不规范表述,可能影响国际对接的准确性。

六、如何正确使用

1.直接使用“非遗”: 遵循官方术语在正式场合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或简称“非遗”,避免冗余表述。例如“非遗保护”“非遗项目”“非遗传承”等。  

2.必要时展开全称: 在正式文件中首次提及时可写作“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后续使用简称。

3.加强公众教育:通过媒体宣传、学术普及等方式,明确非遗的定义和范围。

4.规范宣传用语:地方活动或商业宣传中需注意用词,例如将“非遗文化体验”改为“非遗技艺体验”或“非遗项目体验”,以突出具体内容而非泛化概念。

七、延伸思考:非遗保护中的其他术语误区

“非遗文化”外,类似“原生态”“本真性”等词汇也被认为存在问题。例如,“原生态”可能忽视非遗的活态传承特性,将其固化为静态标本,阻碍创新与发展。因此,术语的规范使用是科学保护非遗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