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邵运峰等5名同志职务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示范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免去邵运峰同志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延会同志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淑莹同志栾川县重点项目和营商建设服务中心(栾川县南水北调协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凌新有同志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徐新姣同志栾川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