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栾川县中心城区第一高级中学周边域土地使用调整方案
二、基本情况:规划范围为栾川乡朝阳村栾川一高东校区边缘区域,调整面积为0.45公顷。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洛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四、附注:
1.公示日期: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11日
2.查询网址:www.luanchuan.gov.cn/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信息反馈方式:公示期内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反映,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或邮寄至)栾川县自然资源局505房间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5.监督电话:66822040;邮箱LCXKJGH@163.com
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范围为规划范围为栾川乡朝阳村栾川一高东校区边缘区域,调整面积为0.45公顷。
为进一步优化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周边区域用地布局,促进公租房项目的建设,依据《洛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栾川县中小学专项规划(2021-2035年)》,对栾川乡朝阳村栾川一高东校区边缘区域进行局部调整。
调整方案依据《栾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用地布局,对原栾川乡朝阳村栾川一高东校区边缘区域地块用地布局进行局部调整。将栾川乡朝阳村栾川一高东校区边缘区域地块局部用地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容积率整体控制在1.7以内,建筑密度控制在39%以内,绿地率控制在25%以上,建筑限高控制在21米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