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起草了《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于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向县直委局、乡镇(街道、示范区)、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截至12月10日,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0条。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