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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民宿发展政府贴息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金融办围绕解决民宿业融资难问题,研究制定《民宿产业发展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对投资建设民宿集群给予贴息补助,激发民宿主贷款积极性,着力打造旅游业发展帮扶站。同时,以增加民宿主自主选择金融贷款产品为契机,引导金融机构创设豫游民宿贷、央行再贷款•民宿贷、小微企业抵押贷款等特色金融产品,树立民宿融资导向标。截至目前,我县民宿贷共投放1006笔4.63亿元,有力推动了县域旅游业发展。下一步,县金融办将常抓不懈,紧盯民宿业发展重点难点,综合研判,继续为民宿集群提供高质量的融资支持。

一是组织重渡沟管委会示范区相关村和民宿主围绕我县8家金融机构的民宿产业贷款产品,引导民宿主申请符合自身条件的贷款产品,适当置换高息贷款,降低融资成本和经营压力。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深度研究重渡沟示范区民宿产业发展现状,在产品创新中更多关注民宿主的各类不同融资需求,为民宿主提供多元融资方案,合理区分民宿建设、装修提档正常经营之间的不同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在贷款产品开发时将民宿星级评定情况纳入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考虑范围,合理确定不同评级民宿的贷款利率。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省农信担保之间的合作,破解民宿贷款主体缺乏有效抵质押物的困境,发挥我县“新型政银担”

风险补偿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金支持民宿产业发展。四是积极探索农村“两权”抵押方法路径。加强与市政府办金融办和我市2个试点县的沟通对接,待条件成熟,积极推动我县相关工作开展。五是梳理现有酒店、民宿类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督促相关行业部门之间加强沟通,落实落细现有贴息政策,支持我县高端民宿产业发展六是引导县域保险机构推出民宿产业发展专属保险产品,制定产业方案,联合行业主管部门举办民宿保险产品推介活动,夯实民宿产业风险保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