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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10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县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8日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应划尽划、科学管理、方便群众”的目标,最大限度释放公共停车空间,去年以来,共在县城区新增各类停车泊位2241个,其中路侧及沿街广场1856个,新建、改造提升停车场4处、停车泊位385个。今年计划新增立体停车场1个、路侧停车泊位1000个,目前已施划路侧停车泊位670个,进一步解决广大车主停车需求。

为进一步提高路侧停车泊位的使用率、周转率,解决“僵尸车”长期占压停车泊位问题,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停车设施管理中心结合河南省设计院编制栾川县老城区停车综合整治规划方案。方案中明确一类、二类分区域管理办法,其中一类区域正常收费,除一类区域外,剩余区域为二类区域,均不收费。

一类区域范围:坪西路、画眉山路以西;山河路以东;鸾州大道以北;幸福路以南;鸾州大道长春南路至育才路段,伏牛南路山城半山段,育才南路段。

根据县发改委批复文件精神,停车位收费标准为白天收费、夜间18时30分至次日8时免费;白天8时—18时30分首小时(含免费时间30分钟)收费2元,每超过一小时加收0.5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这样计算一辆车白天停一天最高收费7元。

二类区域范围:山河路以西;坪西路、画眉山路以东;幸福路以北;鸾州大道除长春南路至育才路红绿灯之外全部为二类区域。

截至目前,共新建、改造停车场4处,分别是伊水路停车场、兴华中路立体停车场、滨河南路智能立体停车场、凤凰广场停车场,共增加停车泊位385个,均已投入使用。

收费标准:伊水路停车场、滨河南路智能立体停车场、兴华中路立体停车场为首小时(含免费时间30分钟)收费2元,每超过一小时加收0.5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这样计算一辆车停一天24个小时封顶收费13.5元;凤凰广场(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为方便办事群众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收费标准为免费时间为2个小时,后每超过一小时加收0.5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这样计算该停车场停一天24小时封顶收费13元。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县城区停车工作具体由县政府国有平台公司——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属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统一运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目前,县智慧停车公司已注册成立,并对一类区域内停车泊位,以及伊水路停车场、兴华中路立体停车场、滨河南路智能立体停车场、凤凰广场(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等385个停车泊位,实施收费管理。

下一步,将尽快对一类区域内已施划路侧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管理,对二类区域路侧停车泊位做到应划尽划。同时,将路外社会停车场逐步接入县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切实形成全县智慧停车管理“一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