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昶谭建峰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
报 告
栾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特提请:
刘昶同志任栾川县财政局局长;
免去谭建峰同志栾川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县 长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