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段朝辉李焱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
报 告
栾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款之规定,特提请:
段朝辉同志任栾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任期二年);
免去李焱同志栾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县 长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