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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防汛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作者: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6日


各乡镇(示范区、街道办),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洛汛电〔20244)有关要求,报请县防指领导同意,县防指决定于71622防汛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相关单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严格落实“123”“321”防汛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组织应急、水利、气象、交通、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卫健委、城市管理、财政、宣传、部队、消防救援等部门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视频连线有关乡镇街道示范区防指,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

2)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在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实行ABC调度指挥应急值守,县防指相关工作专班在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集中办公。

3)根据灾害发生情况,派出由相关县领导带领县防指前方指导组,赶赴抢险救援现场,指导督促乡镇街道示范区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当发生河道、水库重大险情和严重山洪灾害时,由分管水利的副县长带领县防指前方指导组赶赴现场,县水利局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通信公司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由分管自然资源的副县长带领县防指前方指导组赶赴现场,县自然资源局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严重城市内涝时,由分管住建和城市管理的副县长带领县防指前方指导组赶赴现场,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工矿、企业重大险情时,由分管工信的副县长带领县防指前方指导组赶赴现场,县科技和工信局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尾矿库重大险情时,由分管应急的副县长带领防指前方指导组赶赴现场,县应急管理局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做好通信保障。

当其他重要基础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分管副县长带领县防指前方指导组赶赴现场,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多灾种重大灾害时,由指定副县长带领县防指前方指导组赶赴现场,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家、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县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做好通信保障。

4)县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督促乡镇街道示范区党委政府和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县防指。

5)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增调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及时赶赴灾区增援。行业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管理,调配行业抢险救灾力量协助受影响地区开展本行业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查灾核灾、更新行业受灾情况,及时续报。

6)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广泛调动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保障工作。

电力部门统筹调集抢险队伍、应急发电装备,指导防汛重要用户、地下配电设施管理单位落实防汛电力保障措施,督导电力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受灾情况、救援力量、复电进度等信息。供电单位对启用人员撤离区域、受灾影响安全运行的电力设施采取停电避险措施。县供电公司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受灾复电工作,保障县城生命线及防汛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指导基层做好配电站房防淹工作。

移动、联通、电信全力开展通信保障、网络抢修和网络恢复工作,重点保障党委、政府、驻军、防汛指挥部和要害部门通信畅通。

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做好受损公路、桥梁抢修,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应急运输车辆,做好防汛物资运输、抢险救援力量投送、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大规模滞留人员疏散;做好城市交通、公交站、客运站防涝排水和公交车、出租车紧急避险。

公安部门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和防汛抢险、分洪爆破的戒严、安保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控,及时疏导车辆、行人,引导抢险救援车辆有序快速同行。

城市管理、住建等部门组织做好城市涝水抽排、路面清障和供水、供气保障,维持城市正常运转。

7)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等单位及时更新、滚动播报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根据县防指指令滚动发布指挥部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收集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弘扬社会正气。

8)县财政预算不少于10万元经费用于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办公和生活保障;通信、电力、公安、卫生等部门做好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应急通信、应急供电、交通疏导和应急救护等工作,保障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正常运转。

9)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县气象局每3小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利局每3小时报告一次洪水预报结果。县自然资源局每日7时、16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县应急管理局每日7时、16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县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6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洪涝灾害影响乡镇街道示范区防指每日7时、16时向县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10)乡镇街道示范区防指和相关单位及时发布指令,做好防洪工程调度、防汛抢险救灾,必要时请求县防指和驻地部队支援。包乡镇街道示范区和县级重点工程的县级领导上岗到位,靠前指挥。

强降雨区乡镇街道示范区党委、政府果断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措施,加强对地下商城、地下停车场、下沉式隧道、易涝点等部位要管控,该停止运行使用的要及时停用,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紧盯隧道、涵洞,公共设施的地下空间,立交桥、下沉式建筑等易积水的低洼区域,必要时迅速关闭,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灾害。

按照转移避险应急预案确定的危险区域拟转移人员、转移路线,组织好相关人员的转移工作,转移至安全地点。要落实转移安全责任制,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危险未解除前不回迁。

水利部门及时调度水库,腾出库容迎接可能到来的洪峰。工业企业及时调整生产计划,适当降低库存、降低负荷。

文化旅游、教育等部门及时暂停或取消室外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撤离危险区域人员。关闭旅游景区,终止有组织的户外体育类活动。属地政府迅速组织地质灾害威胁区域、洪水威胁区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住建、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迅速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在河谷、低洼处办公、住宿的人员撤离。公安、交通、市场管理等部门及时疏散劝导汽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滞留人员。

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围墙、围挡、受损危房、危险建筑等要下决心拆除,防止坠落、坍塌伤人。水利部门及时清理河道淤积物,乡镇街道示范区政府配合行业执法部门及时拆除严重影响行洪的非法建构筑物,保障行洪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