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水利局栾川县平凉河水库清淤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栾川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1、项目名称:栾川县水利局栾川县平凉河水库清淤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207-410324-04-01-480328 2、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新(2024)0040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公开-2024-99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控制价:5492700.00元,最高限价:5492700.00元 5、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 6、项目概况:该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库区清淤、库岸防护、淤泥堆积拦挡坝等项目。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如有)范围内全部内容 9、工期:6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和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要求不通过的投标人,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61.54.85.189/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1月04日 至2024年11月08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61.54.85.189/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61.54.85.189/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招 标 人:栾川县水利局
地 址: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9-66831732
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华阳峰渡国际十楼整层(1001-1024)
联 系 人:刘笑迎
电 话:18638864446
监管部门:栾川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关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323395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