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居民建房行为,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豫政〔202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5〕51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栾川县自然资源局修改完善了《栾川县城乡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3年10月8日。
征集方式:1.将书面意见寄送至栾川县自然资源局509办公室;2.将反馈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lcxghjgck@163.com。(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注明“栾川县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66833556;联系人:延建伊。
附件:《栾川县城乡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栾川县城乡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栾川县城乡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栾川县城乡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