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预包装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三个大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3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样品检验合格率为98.6%。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栾川县优仕君山幼儿园使用的1批次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0.083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2.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使用的1批次长豆角(豇豆),噻虫胺检出值为:0.22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噻虫嗪检出值为:0.69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3.栾川县庙子镇第二中心幼儿园使用的1批次鸡蛋,地美硝唑检出值为:27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4.栾川县金源商贸有限公司幸福路店使用的1批次姜,噻虫胺检出值为:1.5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经启动核查处置。要求经营单位立即下架这4批次产品,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