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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涨了

作者: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2日

根据省人社厅和财政厅豫人社〔2024〕3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1月1日起,对于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照规定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将对其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

调整的基本养老金计算方法如下:

1.定额调整:每位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2元。

2.挂钩调整:每位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首先根据其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包括折算工龄)每满1年增加1元(对于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照1年计算;对于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15年计算)。在此基础之上,每月再按照其2023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仅限于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包括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费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的0.89%进行计算增加。

3.适当倾斜:对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按照其年龄段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

对于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对于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对于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对于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对于年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此外,对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如果其基本养老金在按照上述规定调整后仍然没有达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则需要补足到该平均水平。

栾川县社保中心将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