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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钼集团红石窑沟尾矿库(寺院沟尾矿库接替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作者: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7日

洛钼集团红石窑沟尾矿库(寺院沟尾矿库接替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将洛钼集团红石窑沟尾矿库寺院沟尾矿库接替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洛钼集团红石窑沟尾矿库(寺院沟尾矿库接替库)项目

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狮子庙镇白石崖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该尾矿库为山谷型湿堆尾矿库,占地总面积2000亩,该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占地约1100亩,二期占地约900尾矿入库规模为23500t/d为寺院沟尾矿库接替库,总坝高198m总库容4876.9万立方米,有效库容4535.5万立方米,等别为二等,可为选厂服务约10.2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初期坝、排洪系统、尾矿输送及回水系统、截渗坝、库底排渗、库区局部防渗、库区道路、清污分流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马经理 13938888092      电子邮箱:mchsh2008@163.com

邮寄地址:洛阳市栾川县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4715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河南景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公示期间,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