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要求,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的参训人员,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2023年洛阳市承美职业培训学校、洛阳龙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洛阳市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中心、洛阳市学易职业培训学校、洛阳国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洛阳机车职业教育中心、河南职引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洛阳市文辉职业培训学校、宜阳县高级技工学校、洛阳市明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10家评价机构通过考试评价学员181班,评价合格共有7371人,其中初级工6070人、中级工69人,高级工1232人,现申请拨付7371人的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资金1575520元整。
现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21日— 6月2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栾川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栾川县财政局反映。
举报电话:6683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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