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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承美职业培训学校等2家评价机构申请拨付2022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资金的公示

作者: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1日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要求,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的参训人员,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2022年洛阳市承美职业培训学校、洛阳机车职业教育中心等2家评价机构通过考试评价学员55班,评价合格共有1412人,其中初级工1077人、中级工335人,现申请拨付1412人的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资金295800元整。

  现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21日— 6月2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栾川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栾川县财政局反映。

  举报电话:66831546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2022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人员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