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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公安局爱企服务举措21条

作者: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3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履行公安机关职能,全力护航企业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品质栾川保驾护航,推出爱企服务举措如下:

         一、助企服务“一站式

  依托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对企业一次有10人以上办证需求的,安排专人全程对接服务,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并根据企业需要安排就近办理或专门办理。

        二、容缺受理一次办

制定出台《栾川公安系统服务企业容缺受理服务事项清单》,对各类审批材料明确划分为主要材料和次要材料。在主要材料具备、次要材料欠缺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况下,申请企业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补正相关材料后可实行“容缺”受理。

        三、审批时限再压缩

  1.涉企易制毒化学品服务事项由之前的3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内办结;2.企业的外派出境商务人员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受理后2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和数据上报市局;3.24小时内完成出租汽车监销。

        四、审批条件更简化

  1.对符合《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及相关开办条件的乡村民宿,依法全量审批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将消防安全许可证、房屋建筑安全许可证作为审批发证前置条件,不因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取缔、处罚乡村民宿。2.精简“旅馆业、公章刻制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申请开设旅馆不再需要提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申请开办公章刻制企业不再需要提供“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中心出具的印章检验报告”。

        五、特行备案零材料

  典当业、废旧金属回收业、娱乐场所等特种行业所有备案信息通过特种行业备案审批系统获取,备案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安系统不再采集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实现备案服务“零材料”“零跑腿”。

        六、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证县内办

  根据涉爆企业需求,邀请专家每年2次在县内对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培训、办理爆破员证、安全员证、保管员证。

        七、居住证申报网络化

  推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网上在线申报和居住证网上申办(警民通平台)。在线申请后,即批即办。符合快速核发居住证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缩短至3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

        八、迁移户口、开具户籍证明实现跨省通办

  因工作调动,大中专院校学生录取和毕业,夫妻投靠、父母子女相互投靠等户口迁移业务和开具户籍类证明实现“跨省通办”。

        九、安防服务超前一步

  新增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公安机关主动上门,围绕企业(项目)特点和需求,在开工建设时,安防指导服务同步开展,量身定制防范套餐,组织安全防范专家实地指导评估,帮助企业完善内部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保卫工作措施。

        十、涉企重大案件领导领办包保

  针对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大敏感违法犯罪案件,对标“大中小微”四级企业类型,县局班子成员和所(队)负责人领办包案,组织优势力量,实行专案专办,最大限度、最快速度帮助企业减少财产损失,恢复生产经营。

        十一、涉企违法犯罪快侦快办快结

  1.严厉打击涉企黑恶犯罪,对企业和重点项目反映的强迫交易、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举报线索,一律快速处置、深挖彻查;对有现实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快侦快办,保障企业和重点项目正常生产经营。 2.建立涉企案件“防侦破追”一体化工作机制,围绕宣传服务、源头防范、案件侦办、追赃挽损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一体化、全链条”跟进服务与办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十二、涉企执法行为限时稳慎谦抑

  1.涉企案件严禁推诿受理、拖延办案。涉企案件立案后,发现嫌疑企业或相关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或者经侦查不能认定有犯罪事实的,及时撤销案件。2.对涉企经济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内或者对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强制措施,自立案之日起2年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及时撤销案件。3.对涉企案件稳慎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财产性强制措施,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经查明确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十三、涉企柔性执法文明理性包容

  1.完善涉企案件执法指引、证据规格,杜绝因机械执法、过度执法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2.聚焦交通管理、寄递物流、民宿、网约房等新业态新领域及相关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反映较大的行政处罚事项,探索推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行政案件免罚清单。 3.对于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有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未放置保险标志等轻微违法行为的免予处罚;对于运送生产物资的外地车辆,因不熟悉道路驶入货车禁止通行区域的,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立刻终止违法行为的免予处罚。

        十四、企业涉警投诉举证责任倒置

  企业举报投诉公安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涉事企业只需反映问题和诉求,不需提供具体证据,由公安机关负责提供自身已经依法履职到位的证据,一旦查明确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处理,并向企业和社会公告结果。

        十五、建立网上警企议事群

  在企业集中地区建立“网上警企议事群”,广泛宣传为企服务政策,及时听取企业需求和意见建议,收集各类涉企矛盾纠纷线索,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政于企。

        十六、定立警企恳谈会

  各派出所及相关单位定期组织召开“警企恳谈会”,面对面听企声、问企需、解企难。

       十七、创立规上企业家和公安局长沟通直通车

对规上企业家提出约见县公安局负责人的要求,当天给予反馈答复,并告知时间和地点。对约见中反映的具体事项实行“企业点单、公安接单、督察跟单、办结消单”闭环式办理,及时满足规上企业服务需求。

         十八、建立矛盾纠纷警企快速联调机制

  依托“一村(格)一警”,深化“万警助万企”活动,及时排查化解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矛盾纠纷,护航企业安全发展。

       十九、完善为企服务办不成事反映和解决机制

  拓展“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内涵和外延,升级“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全面受理企业在公安服务、矛盾纠纷、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办不成”“不满意”事项。通过服务事项“延伸办”、纠纷诉求“会商办”、行政执法“提级办”、上下联动“指导办”等措施,畅通企业问题反映渠道,实现企业诉求“好办、快办、能办、办成”。

        二十、增设护企法制专席

      1.110 报警服务台设立护企法制专席,结合情指中心法制专席,第一时间回复涉企法律问题,对于一般公安政策咨询,专席直接解答。

      2.对于专业性强的涉企政策以三方通话连线相关警种给予专业解答和帮助。

  3.对于需要多部门联动处置的涉企警情,加强与12345的对接联系,在第一时间派警处置的同时,同步推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处置。

        二十一、节假日涉企业务预约办理

  节假日假期期间,凡是涉企类业务办理均可通过包企民警提前预约,由包企民警联系相关部门办理,保证企业生产秩序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