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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栾川县公办普通高中学费 标准听证会的公告(一)

作者: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6日

关于调整栾川县公办普通高中学费

标准听证会的公告(一)

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我委拟于20246月初召开栾川县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1名。其中:消费者10名,由县消费者协会从自愿报名人员中选取推荐产生,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相关部门推荐产生。旁听人员3名,由县价格主管部门选取产生。听证会设记者席,与会新闻媒体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产生。

二、听证会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四)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六)同意公开姓名、性别、职业等个人信息。

三、报名方式

消费者及旁听人员报名。携带居民身份证,于202457日至518日每天8:30-12:0015:00-18:00到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名。

报名地点: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君山中路经贸巷004号)

  联系电话:66832746

报名表可以在栾川县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公开/价格和收费公告栏下载,也可以在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者请确认报名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听证资格。

四、相关要求

(一)听证会参加人享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听证会参加人需提前研究相关材料,客观公正表达意愿;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纪律,配合听证主办方开展工作;

(四)听证方案要点及有关材料,听证会时间、地点,将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通过栾川县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公开/价格和收费公告栏向社会公告。

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我委设置了邮箱:lcjgg66832746@163.com,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379-66832746 

2024年5月6日

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