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3年
“全市安全用药月”活动总结
根据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栾川县市场监管局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学用药等基本知识,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本次活动经验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安全用药,健康为民”主题活动,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县药品监管重点工作,切实开展用药安全宣传工作,实现多点开花、亮点纷呈的宣传目标。栾川局主管副局长陈慧阁牵头,药械化股为业务指导,各监管所为主导,辖区内医药品行业从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小组,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贯彻落实,实现了监管机构——从业人员——群众,三级自上而下、从点到面的宣传路径,使得宣传小组对本次宣传活动“心中有谱、心中有招”,为安全用药宣传活动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通过召开宣传小组会议,统一思想,听取群众意见,吸取历届宣传活动经验,结合实际制定了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宣传活动的总体要求、重点内容、宣传方式。在辖区内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明确宣传要点,确定宣传内容
(一)宣传与群众安全用药密切相关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使公众了解药品的相关知识和政府监管的主要措施,以及公民在药品消费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介绍药品之间可能产生的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尝试,使公众树立“是药三分毒”的观念,养成严格按照医嘱和药品使用说明书用药的良好习惯。
(三)介绍药品不良反应的基本症状和紧急救治措施,提高公众危机意识。
(四)介绍假、劣药品的基本特征和辨别方法、举报途径等,提高公众辨别能力,增强公众维权意识,养成监督习惯。
三、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力
(一)针对冬季流感、传染病等群众急需了解的用药知识,利用微信社区群、QQ群发布相关用药知识,并对网络中存在的谣言和虚假药方进行辟谣,提高群众明辨真伪能力,使群众初步形成科学用药意识。
(二)在广场、市场等人流量密集的场所利用展板、海报、宣传单、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用药安全宣传,宣传讲解药品与非药品的区别、滥用抗生素的危害向广大群众介绍用药知识,提高了公众安全用药、科学用药的意识和水平。
(三)与乡镇卫生院配合,设立咨询台,为前来就医的群众提供用药咨询,解决群众用药难题,走出用药误区。
(四)结合日常监管工作,走进校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安全用药,健康为民”主体宣传,提高群众安全用药指数,让群众用药放心,邀请县直医院工作人员在小学、中学开展药品安全知识讲座,鼓励青少年积极学习药品使用知识,为青少年梳理科学合理用药观念,
(五)组织全县辖区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在门前电子屏等醒目位置播放“安全用药,健康为民”宣传标语、“关注用药安全”、“请严格按照医嘱用药”、“请勿滥用抗生素”加强管理,各药品经营企业建立销售台账制度。
(六)开展家庭“小药箱”清理活动,通过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小区活动,组织我县三家过期药品回收单位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将过期药品回收箱放到活动现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使其逐渐养成将过期药品送至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点,有限防止过期失效药品流入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开展向人民群众现场宣传安全用药知识,旨在消除人民对不适当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等常见误区的认识,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概念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知识,宣传儿童、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的安全用药科学知识,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提升全民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
四、活动总结
本次“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全面的展示了我县在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药品安全风险管控、专项整治行动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增进了公众对我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信心,不断提升药品监管队伍的形象。通过多种形式的安全用药宣传,使用药相关理念和使用知识深入人心,使人民群众树立了正确的、科学的用药观念,提高了群众自觉检举假、劣药品的意识,增强了群众维护自身用药权益的法律观念,本次活动共发放药品安全宣传单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60多人次,展板5块,横幅150条。
五、存在问题
本次宣传活动,既向公众宣传了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普及了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基本知识,有较好的宣传了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树立了我县市场监管工作良好形象。但是我们也看到群众队合理用药知识的需求与我们宣传活动的频次深度等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把向公众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和水平作为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注重宣传工作的广泛性和时效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栾川县市场监管管理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