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县政府制定了《栾川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于2023年2月28日至3月29日向县直委局、乡镇(街道、示范区)、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截止3月29日,共收到各方面可参考性意见和建议3条,采纳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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