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一座,位于县城区陈家门纺车沟,主要承担县城区及周边庙子镇、石庙镇、赤土店镇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置,根据上级要求目前已基本停用。
二、根据2021年9月30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建城管[2021]287号文件规定,2023年底全省基本实现原生活垃圾“零填埋”处理的要求,生活垃圾处理不允许采用卫生填埋的作业方式。
三、结合我县及周边县市实际情况以及生活垃圾处置要求,经专业机构规划和实际调研,我县已与西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签订外运焚烧处置协议,并在庙子镇建设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站,于9月底前投入使用。
四、下一步将尽快加速转运系统及设备建设,待转运系统正常运行后,生活垃圾处理场将停用并逐步实施封场,预计2024年底完成。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