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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关于《栾川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可行性专家论证评估报告

作者: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9日

关于《栾川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可行性专家论证评估报告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维护法治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栾川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起草的《栾川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可行性专家论证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清理主要依据为:《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栾川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二、评估机制、方法

专家评估论证工作由栾川县发改委牵头对拟定的《栾川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专家评估论证。专家评估论证重点对拟定的《栾川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规范性、科学性等工作进行可行性科学评估。

三、参与评估论证专家

1、张元锋 鸾州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

2、司云飞 发改委固定投资科长

3、李向阳 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

四、专家评估论证的主要内容

专家评估论证主要按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一)拟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问题等。县发改委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门对《栾川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讨论研究,对该办法的实施所产生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评估。会议认为该办法符合《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多次组织法律顾问对决策的内容进行法制审核,最终出具了法制审核意见。

(二)拟定重大行政决策可行性问题等。《栾川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是为进一步完善我县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实施专业化代建、高质量代建、高效率代建、全流程代建,全面提升代建制管理的效能,加快城市品质提升步伐。该《办法》的施行存在一定的基础,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三)拟定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问题等。本办法分为总体要求、代建单位管理、代建合同的订立、代建项目的实施、投资计划与资金管理、职责分工、附则共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明确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范围、代建制定义、确定县发改委为级代建制行政主管部门约定代建费用等。第二部分是代建单位管理,包括代建单位实行预选库管理制度明确代建单位入库条件、明确代建单位承担项目建设期法人的相关责任代建单位实行年度履约评价等。第三部分是代建合同的订立,包括代建管理费的调整、代建合同采用“保证最大工程费用”激励制度等。第四部分是代建项目的实施,包括县发改委从预选库中依法选定代建单位全面开展代建工作代建资金纳入年度基建预算管理、派驻项目管理机构等。第五部分是投资计划与资金管理,包括项目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支出预算的编制、代建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代建单位设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专账、代建管理费计入项目建设成本等。第六部分是职责分工,包括县发改委的职责、委托单位的职责、代建单位的职责、县财政局负责对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实施审计和监督。第七部分是附则。从制定的内容及布局方面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五、专家评估论证结果情况

经栾川县发改委汇总专家论证意见现做评估如下:

(一)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经评估《栾川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如果实施将全面提升代建制管理的效能,加快城市品质提升步伐。

(二)文件的合法性:经评估拟制定的《栾川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整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三)评估结果和运用建议:经评估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栾川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问题经专家研究讨论可以按程序拟定推行实施。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