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栾川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方案》及资金到位情况,现将本次资金分配计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936 万
2.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82万
3.县级配套资金550.656927万
4.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296.343073 万
5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0 万
二、分配原则
按照《栾川县2023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结合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
二是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围绕“五个一批”巩固脱贫路径,以产业发展、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为重点分配项目;
三是精确瞄准脱贫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