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栾川县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方案》及资金到位情况,现将资金分配计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88万;
2.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 3973.9 万;
3.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97万 ;
4.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434 万;
5.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三批)资金218万;
6.2023年第二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67.7万;
7.2023年省级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二批)142 万;
8.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21.4 万;
9.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2 万。
二、分配原则
按照《栾川县2023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结合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
二是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围绕“五个一批”巩固脱贫路径,以产业发展、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为重点分配项目;
三是精确瞄准脱贫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