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栾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栾川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论述,规范栾川县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响应等程序,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迅速的处理事故源,控制事故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和事故的负面影响,保障国家财产和人员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栾川县区域内因企业事业单位排污或者其他事件引发的以环境污染为主要灾害的突发事件,以及由栾川县人民政府认定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对工作。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洛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四、主要内容
本《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附则和附件,内容分为九个部分。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指导辖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总则。包括《预案》编制目的、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定义与分级、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体系。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包括市级组织指挥机构和县区级组织指挥机构。
(三)监测预警。包括监测和风险分析、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行动、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四)信息处置。包括环境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核实、报告和通报的程序、方式及内容。
(五)应急响应。包括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响应程序以及应急处置和救援事项,具体处置程序有:先期处置、现场应急处置、转移安置人员、医学救援、应急监测预报预警、市场监管和调控、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和应急终止等十项。
(六)后期工作。包括应急响应终止后开展损害评估、事件调查、善后处置等措施。
(七)应急保障。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队伍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通信保障与运输保障、处置现场治安保障、技术保障等五项保障措施。
(八)附则。包括《预案》的管理和实施要求。
(九)附件。包括栾川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现场处置各工作组职责和各责任单位具体工作任务。
五、解读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6033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