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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过期药品回收活动

作者: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4日

近日,栾川县市场监管局正式启动“过期药品有回收,安全用药共守护”活动,依托连锁(本地)药店,在县城区设置3个过期药品回收点,由专业人员负责接收群众送来的过期药品并逐一进行登记,后期将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移交洛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集中销毁,引导群众养成及时清理家庭用药的习惯,保障安全合理用药,提升安全用药意识。

我县的第一批过期药品回收点共有三家药店作为试点企业,药店将在醒目位置摆放着一个透明的封闭箱子,箱子两侧和箱盖上都印制有“过期药品回收箱”和“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以及监督电话12315字样。过期药品是指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或者虽然没有超过有效期,但由于储存保管不当已变质或被污染的药品,如果您家里有这些药品,都可以直接送到回收点。

每个过期药品回收点都印制了统一的“过期药品回收专册登记表”,包括回收日期、药品名称、批号、数量、投放人、联系方式、登记人等信息,由药店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和回收药品。群众将过期药品送到回收点后,药店的工作人员会仔细查看有效期,登记后放入过期药品回收箱,满箱后加贴封条。后期,栾川县市场监管局将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将过期药品移交市市场监管局集中销毁,企业不得自行处理。

作为鼓励,完成过期药品回收的群众可根据药品数量,现场免费领取由药店提供的纸抽、花露水、风油精等对应的生活用品,还可以享受各药店面向群众提供的免费测量血压、合理用药知识普及等惠民服务。

栾川县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您,过期药品属于有毒有害垃圾,如果随意丢弃,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很大的危害。组织药店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活动,是我局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一项实际举措,下一步将常态化进行相关活动,营造药品安全人人参与社会共治新局面。

 

  第一批过期药品回收点试点药店:

  张仲景大药房栾川伊水路店      伊水路与君山路交叉路口   城东片区

  百信大药房有限公司北街店       幸福东路与北大街交叉口   城中片区

  美年大药房有限公司西河店       兴华西路与山河路交叉口   城西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