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下达栾川县相关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325万元,按照《栾川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分配方案》(栾巩固脱贫组〔2023〕5号),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936万元。
2.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82万元。
3.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604万元。
4.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资金33万元。
5.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240万元。
6.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480.243073万元。
7.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0万元。
8.县级配套资金6132.756927万元。
9.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807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032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栾川县2023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结合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
二是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围绕“五个一批”巩固脱贫路径,以产业发展、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为重点分配项目;
三是精确瞄准脱贫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12317(国家)
0379—66872673(栾川县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