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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政通〔2023〕32号 关于G241呼北线竹园至县城段改建工程拟征收土地的通告

作者: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0日

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G241呼北线竹园至县城段改建工程

拟征收土地的通告


为提高我县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对G241呼北线竹园至县城段进行改扩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和土地征收工作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范围、用途。本项目起点位于G241呼北线赤土店竹园村,沿原G241向南过月湾桥,下穿栾卢高速鸡冠洞互通,进入栾川县城,过长春路、幸福路,终点止于兴华路口,全长3.591公里。按照二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技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竹园至长春路段路基宽25米,长春路至兴华路段路基宽27.5米。拟征收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图纸为准。

二、耕莘街道办事处、赤土店镇政府会同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勘测定界地上附着物清查登记工作。征地补偿按照规定标准计算补偿费用,并实施补偿和安置工作,征地拆迁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维持地面现状,禁止在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树木、花草、农作物、药材和增添地上附着物。对于不听劝阻突击抢种、抢栽的,一律不予登记补偿,并依法予以强制清除。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相关单位和个人禁止在拟征地范围内擅自修筑建(构)筑物、进行室内装修和无证建设养殖项目。对正在修筑施工的单位或个人,要立即停止作业,维持现状,配合调查登记工作。对于不听劝阻突击抢建的,一律不予登记补偿,并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五、G241呼北线竹园至县城段改建工是县政府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希望拟征地范围内单位和广大群众大力支持,切实做好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和土地征收工作,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六、为确保项目征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高效进行,特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赤土店镇政府0379-66608005;耕莘街道办事处0379-66811562;交通运输局0379-66822153;自然资源局0379-66873996;林业局0379-66822340;水利局0379-66822201。

本通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赤土店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耕莘街道社区所在地予以发布,特此通告。

                 

 

 

20236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