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微信
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企业纾困

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0日

2022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要求,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统筹推进力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深刻认识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重要意义

面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竞争环境变化的新趋势,要充分认识反不正当竞争法是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性法律。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具有重要意义,要强化监管执法、提高监管效能、严管竞争失序,多措并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创新促进发展,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

2022年以来,我局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聚焦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提高法律震慑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重点查处老年消费市场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老弱群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的行为。

(二)重点查处青少年儿童消费市场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青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使用误导性表述对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在线培训机构,早教机构等对师资、培训效果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三)重点查处“她经济”消费市场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女性消费者等群体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植发等机构通过虚构、夸大自身资质或从业人员资质,对医疗美容效果或产品功效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聘请网红等代言人进行直播宣传,代言人利用话术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诱导消费。

(四)重点查处仿冒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的混淆行为。严厉打击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产品行为。在医疗机构周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馆周边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防疫用品、食品、日用品的行为

(五)重点查处中介服务机构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打击涉税中介通过各类媒体、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对涉税服务内容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房产中介对房源信息、功能配套、销售状况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三、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统筹调度,细化分工,形成合力,立足职能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同时要强化沟通配合,分发挥区域间执法协作机制优势,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联合执法,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