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微信
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资金

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绩效跟踪报告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8日

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绩效跟踪报告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促进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 号)等系列文件要求,受栾川县财政局委托,依据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汇总资料,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现场调研、问询调查等方式,对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的开展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在省内外疫情呈局部高度聚集和多点散发态势下,随着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进一步加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压实压紧“四方责任”,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2022年初栾川县财政局安排预算资金100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由栾川县卫健委和疾控中心共同负责实施。

按照《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的通知》(洛疫情防指办文〔2022〕3号)、《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洛疫情防指办文〔2022〕21号)和《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核酸检测与疫苗接种专班<关于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洛疫情防指办文〔2022〕47号)等文件的指导精神,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以及实验室设备能力提升、集中隔离点费用、电信网络服务费用、核酸检测费用、新冠疫苗接种点改造费用等。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栾川县卫健委实施项目主要包括集中隔离点设置、电信网络服务、核酸检测、新冠疫苗接种点改造和疫情防控相关设备物资采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栾川县疾控中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新冠疫情防控物资以及实验室设备等,满足新冠疫情防控的日常需要以及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提升。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应由本项目支付疫情防控费用689.33万元,其中栾川县卫健委391.31万元(表1);栾川县疾控中心298.02万元(表2)。

1 栾川县卫健委2022年1-6月疫情防控费用统计表

                                                         单位:万元

费用类别

费用内容

1-6月
产生费用

本项目应支付金额

集中隔离点费

集中隔离点租用费、运行费、人员餐饮费等

262.86

158.72

电信网络服务费

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费、网络费、信息服务费等

77.19

15.56

核酸检测费

全员核酸检测产生的样本检测费、转运箱费、车辆运输费等

95.42

0

设备购置费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设备购置

31.15

19.31

物资采购费

疫情防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款、其他低值易耗品

54.67

26.87

新冠疫苗接种点改造费

新冠疫苗接种点改造

60.99

0

疫情防控其他费

疫情防控工作产生的费用,包括办公费、宣传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车辆运行费、维修费等

224.79

170.85

合计


807.07

391.31

 

 

2 栾川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费用统计表

                                                      单位:万元

费用类别

费用内容

费用

本项目应(已)支付

实验室能力提升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全自动开盖提取一体机、全自动开盖分杯系统、生物安全离心机、涡旋混匀仪、微孔板离心机、PCR体系构建系统、扩增操作台等设备

385.4

49.6

核酸实验室检验

检验扩增、提取试剂、采样管及耗材等

446.42

176.39

卫生防护用品

防护服、隔离衣、防护面屏、医用手套、外科口罩、N95口罩、手消、酒精等

352.56

65.76

公安流调组办公用品

电脑、打印机等

6.27

6.27

合计


1190.65

298.02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的实施,保障栾川县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运行,提高栾川县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及群众防疫意识。按照栾川县财政局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项目资金用于新冠疫情日常防控以及提升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疫情防控资金正确使用。总结疫情防控项目管理经验,完善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财政支出决策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为以后疫情防控项目资金的管理和预算提供参考。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是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1000万元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绩效评价范围为栾川县卫健委负责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391.31万元和栾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的新冠疫情防控的日常开支以及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提升资金298.02万元,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根据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规定和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的相关内容,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公平性的比较和分析,检测评价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

2.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基础,结合项目特点及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确定评价内容并选设评价指标(附件一)。

3.评价方法

1)资料查阅法

工作组通过查阅栾川县卫健委和栾川县疾控中心提交的资料,并通过多渠道资料查阅,对项目开展和管理情况进行整体了解。

2)成本效益分析法

工作组根据栾川县卫健委和栾川县疾控中心制的项目工作方案等资料,将项目资金投入与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关联性分析。

3)座谈交流法

工作组栾川县卫健委和栾川县疾控中心项目负责人开展座谈,全面了解项目开展情况、资金到位情况、项目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4)因素分析法

工作组根据已掌握的资料,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

5)公众评判法

工作组通过现场调研、询问检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考察验证进一步了解项目实施过程、实施成果及相关人员对该项目的期望、意见和建议。

4.评价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绩效目标及相关管理办法,以计划标准、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等内容作为评价标准。

(三)评价依据

1.中央层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7 号)

5)《财政部<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等

2.地方层面

1)《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 号)

2)《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效〔2020〕10 号)

3)《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洛发〔2021〕3号)

4)栾川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栾财〔2021〕34号

5)《栾川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指导意见》(栾财〔2017〕48号)

6)《栾川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栾财〔2018〕37号)

7)《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的通知》(洛疫情防指办文〔2022〕3号)

8)《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洛疫情防指办文〔2022〕21号)

9)《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核酸检测与疫苗接种专班关于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洛疫情防指办文〔2022〕47号)

10)《栾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常态化防控一办五部工作人员和职责清单》栾防指办20229号)等。

3.单位自查材料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撰写的项目自评报告和基础数据表以及其他相关佐证资料等。

4.其他涉及资金及项目的相关依据

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账簿、凭证等。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2021年7月25日,接到栾川县财政局委托后,根据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特点和具体要求,组建了以河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梁斌教授为评价工作组组长,张萍(河南科技大学工程造价专业副教授)、杨萌(河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博士)、于英霞(河南科技大学工程管理专业副教授)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召开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工作组通过前期调研、查阅和梳理项目资料,了解项目开展情况,商讨评价方式和重点,制定项目评价方案和项目评价指标体系(附件一)。

2.组织实施

1)评价单位汇报、座谈

2022年8月30日,工作组成员与栾川县卫健委、栾川县疾控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听取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查看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资金划拨文件和凭证以及其它相关资料,了解项目的实施背景、实施流程及内容、项目管理制度、资金使用、项目产出和效益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资料核查

2022年8月30日-31日,工作组会同栾川县财政局等相关人员根据栾川县卫健委和栾川县疾控中心提供的项目自评报告,围绕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对项目单位的基础数据及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核实相关制度是否完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项目实施过程资料是否完备规范等。

3)实地调研

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工作组对栾川县人民医院、栾川县中医院、栾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部分流动检测点进行了实地走访,了解相关设施、设备使用情况及资金支付情况,深入调查项目实施效果及满意程度。

3.分析评价

工作组根据查阅资料、实地调研、座谈沟通等整理出的有效信息,召开项目评价工作组座谈会,讨论沟通项目实施产生的绩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及项目改进建议,结合已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开展整体情况进行评价,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认为该项目较好完成了项目实施内容,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提升了栾川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应急处置能力和疫情防控能力,能够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有序开展常态化防控工作,使核酸检测能力达到日检10000管,满足核酸检测需要,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绩效得分为80.5分,绩效等级为“良”(附)。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此部分有3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5分)、绩效目标(5分)、资金投入(5分),满分15分。工作组评分10.5分。

1.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

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突发应急事件处置规定,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该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未发现该项目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3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栾川县级财政每年都会预算新冠疫情防控资金,是一个延续项目,没有专门的立项文件,只有指挥部要求做核酸的文件。在购买较大金额设备时财政局进行评审,并且走绿色通道直接采购不用招标,检验试剂和防护物资随时需要随时购买。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资料以及现场核查的实际情况,考虑项目的特殊性,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1.5分。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该项目预先设有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一定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基本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基本匹配,但项目绩效目标不完整。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1.2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

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能够将绩效目标分解为绩效指标,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基本对应,有可衡量的指标值,但绩效目标分解不够细化。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1.8分。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

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是一个延续项目,没有专门预算文件,根据栾川县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2022年预算指标的通知》(栾财预〔2022〕1号)实施。项目实施实际内容与文件要求基本匹配,项目金额与工作任务基本匹配。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1.2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

因为没有专门的预算文件,项目根据文件(栾财预〔2022〕1号)实施,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基本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基本合理,与项目实际有一定适应度。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1.8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此部分有2个二级指标:组织实施(10分)、资金管理(15分),满分25分。工作组评分21分。

1.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栾川县卫健委和疾控中心共同负责项目实施和自评等工作,该项目按照栾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文件《栾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常态化防控一办五部工作人员和职责清单》(栾防指办〔2022〕9号)和其他已有的相关制度实施。相关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但缺乏针对本项目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项目单位未提供档案管理制度, 未明确规定应归档资料清单。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3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

栾川县卫健委和疾控中心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复要求,项目支出手续较为完备,相关资料较为齐全,项目实施有专人负责。但调研中发现仍然存在工作人员和设备不足的问题。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4分。

2.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

栾川县卫健委和疾控中心按要求及时进行项目资金申报,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项目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总额为689.33万元,实际拨付到位683.01万元,资金到位率99%。根据现场调研访谈,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4.5分。

2)预算执行率

截止2022年6月30日,栾川县卫健委疾控中心共收到项目资金683.01万元,其中栾川县卫健委384.99万元,栾川县疾控中心298.02万元,到位资金已支付完毕,预算执行率100%。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5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

经查,该项目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11号)要求,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账务处理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能够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但项目单位未依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4.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此部分有4个二级指标:产出数量(8分)、产出质量(8分)、产出时效(7分)、产出成本(7分),满分30分,工作组评分25分。

1.产出数量

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完成了阶段任务目标,购置的设备已经投入使用,防疫物资基本满足核酸检测和其他防疫工作需求。

截止2022年6月30日,栾川县卫健委共设置储备集中隔离点19个,储备集中管理房间1947间,1-2天内启用的隔离房间778间,集中隔离点建设合格率100%;储备的应急物资可供2轮全县全员核酸检测使用,物资采购合格率100%;排查来返(来)栾人员25693人,集中隔离119人,居家隔离1065人,居家健康监测3690人,三天两检17920人,查验核酸28989人;发放场所码13140个,扫码人次1123万次,其中发现黄码85923次,红码1688次;全员核酸检测共设置采样点290个、采样台947个、采样人员1375人,可基本满足4小时完成全员核酸采样任务;核酸日检测能力12520管,按照20混1方式采样,可完成25.04万人的核酸检测;15个乡镇和部分成员单位组建294支应急消杀队伍,共3302人,组建流调溯源专班和60支县级流调队伍;组建600人的卫生应急队伍,人员培训合格率100%。

栾川县栾川县疾控中心实施项目完成工作内容包括:购买实时荧光定量PCR仪9台、全自动开盖提取一体机、全自动开盖分杯系统、生物安全离心机、涡旋混匀仪、微孔板离心机、PCR体系构建系统、扩增操作台等设备;购买核酸实验室检验扩增79890人份、提取试剂91136人份、采样管159630管及耗材等;购买防护服24621套、隔离衣16386套、防护面屏32298付、医用手套204404双、外科口罩96800个、N95口罩25800个、手消9898瓶、酒精7160瓶等卫生防护用品;公安流调组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资料及现场调研结果,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7分。

2.产出质量

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顺利进行,项目具体实施内容能够根据防疫发展动态和需求确定,相应的设备物资采购质量优良;按规定购置符合质量要求的疫情防控物资,能够保障栾川县疫情防控的需求;疫情控制效果较好。结合项目资料和现场考察情况,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7分。

 3.产出时效

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是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防疫实际需求动态调整的项目,根据2022年1-6月的运行情况,项目实施各单位联合行动,使得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序展开。新冠检测设备及防护物资采购分发及时,保证了防疫工作的需要,时效性强,为疫情防控及救治工作奠定了基础,但专项资金拨付不够及时。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6分。

4.产出成本

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年初预算资金1000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根据防疫需求实际使用本项目资金689.33万元,拨付到位且已支付683.01万元没有成本节约。考虑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5分。

(四)项目效益

此部分有3个二级指标:社会效益(10分)、可持续影响(10分)、满意度(10分),满分30分。工作组评分24分。

1.社会效益

通过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实施,使栾川县应急服务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得到提升。通过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使居民掌握防控技能,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引导群众加强防护。通过培训,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党员、职工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中,为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方位、多样化的服务,使居民感受到政府的贴心服务。该项目群众受益面较广,社会效益较显著。根据现场调研,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8分。

2.可持续影响

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是为满足特殊时期疫情防控需要而设置的,通过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开展,完善了公共卫生制度、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栾川县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和群众防疫意识明显提高,对未来应对类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发挥长期影响。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具有可持续性。但调研中发现仍然存在工作人员和设备不足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可持续性。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8分。

3.社会满意度

通过项目实施单位自评,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满意度为92%,患者对疫情防控工作满意度为94%。经过工作组现场调研和走访,直接受益群众和相关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较高,但也存在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等问题。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8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项目按照上级文件(栾防指办〔2022〕9号)和其他已有的相关制度实施。但未建立相关的资金使用监管机制,没有形成相应的项目管理业务制度,未设置明确的档案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不足

2.绩效目标编制不够明确,难以衡量,且缺少核心指标

根据工作组调研和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虽然设置“栾川县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绩效目标表”,但部分目标设定不够明确,难以衡量,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率不足且缺少项目核心指标。

3.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够

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是一个延续项目,没有特定的立项文件和资金预算文件。虽然项目金额与工作任务基本匹配,但存在资金分配科学性和合理性不够的问题。

4.核酸检测能力整体偏弱

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的实施提升了实验室核算检测能力,工作效率有所提高,检测时间从6小时缩短到4小时,为疫情防控争取了时间。但调研中发现,在疫情严重的情况下,随着检测范围的扩大,仍然存在工作人员短缺、工作强度大、等待时间长等问题。

(二)原因分析

1.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原因:项目相关流程和程序已相对固定,对于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机制等制度的认识不到位。

2.绩效目标编制不够明确,难以衡量,且缺少核心指标的原因:前期决策中绩效目标论证不充分,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乏专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清楚理解绩效目标设定的目的和作用,对项目过程控制及绩效评价工作理解不到位。

3.资金分配科学性合理性不够的原因2022年疫情防控项目是按照常规设置的延续项目,由于疫情的突发性和不可遇见性,编制科学的预算和合理的资金分配办法存在客观困难。

4.核酸检测能力整体偏弱的原因:由于专业人员和设备短缺,在疫情突发状况下,突然增加的、大批量的核酸检测需求,对核酸检测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六、有关建议

为提高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其他同类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提高项目组织管理水平,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一)健全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一项长期持续性的工作,疫情防控资金投入会陆续发生,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适用范围广,涉及部门多,资金监管难度大,建议在以后的管理工作中要重视项目管理职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起到监督和管理的效能,持续加强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扩大防疫防控的效果。

(二)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建议项目执行部门充分参与绩效目标编制,根据项目实际设置指标,并全面收集各项数据信息,结合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和计划标准对指标值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加强对重点、核心指标的设置,充分体现年度工作重点,并量化设置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充分发挥目标的引领作用。

建议项目单位组织业务职能部门认真学习绩效管理专业知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能力。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及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实现。严格按文件规定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自评的质量和效率,通过自评,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采购预算管理工作

建议深化采购预算管理、降低采购成本、科学设定设备采购时的参数在防疫物资紧缺的情况下实行防疫物资双轨制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对于N95、防护服、医用护目镜等用于抗疫前线医院的重要医疗物资资源以及普通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液等重要民用防疫物资资源的生产、销售与价格采取着重把控。

完善采购程序,提高仓库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防疫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物资储存管理办法,确保物资采购程序合规,仓库管理到位,保障物资库各项台账记录清晰、外观合规、标识清晰。会计核算应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真正把实物资产的收发存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来。

四)强化资金管理,提高预算和分配科学合理

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自身的需要建立多级资金预算和分配制度,以提高项目成本核算和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使预算更科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虽然疫情防控具有特殊性,但作为自2020年的延续存在的项目,已经运行近3年,项目实施单位应针对项目的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资金预算和分配制度,并制定应对突发状况的预案。细化专项资金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对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立卷归档、统一存放,并明确管理责任人,做到善始善终,有据可查。

)提高设备利用率,多渠道招募工作人员

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提高设备、设施利用率,建立健全管护制度,使财政资金发挥较大的效益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突发疫情状况是短期现象,为了应对突发短期状况,平时就设置大量工作人员,也不完全可取。建议项目实施单位针对工作人员短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做好人员储备,采取多渠道招募工作人员,如各级领导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群众党员志愿者等,并提前做好培训,突发疫情时,随时抽调上岗。

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提高社会满意度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标准,加强疫情期间的常态化防疫宣传和管理,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到位;不断提升各医疗机构的医疗环境及医疗水平,切实提升社会满意度。

七、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一)绩效评价报告的使用

绩效评价报告只能用于评价报告载明的评价目的,由评价报告载明的评价报告使用者使用;未征得委托方、相关政府部门或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的工作组同意,绩效评价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绩效评价工作对政府财政项目预算决策有着重要的指导和支撑作用,对于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规范性和工作效率有着深远的影响,但绩效评价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本报告所基于的数据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本次评价所收集数据的真实性是基于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是在假设所有信息都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基础上进行的。

二是本报告在对评价结果分析时所陈述未提供资料是指项目单位在评价期间未能及时向评价组提供所需资料,不代表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收集或整理相关信息。

 

 

 

 

 

 

 

附件一:“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表

 

 

       

 

 

评价工作组成员签名:              

评价工作组联系电话:

评价中介机构(公章):

 

 

 

评价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评价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名:

评价工作组联系电话:0379-65627371               

评价工作开展时间:20227月25

20221124


附件一: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要点

评价标准

得分


决策

15

项目立项

5

立项依据充分性

3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是否按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求编制开发规划,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20%。

3


立项程序规范性

2

①立项条件是否符合申报要求;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项目是否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是否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具备要素①和②之一的,得到指标分值的60%;具备要素③,得到指标分值的40%。

1.5


绩效目标

5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①项目是否预先设有绩效目标;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③项目预期产出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

具备要素①,得到指标分值的40%;如不具备,该指标分值为0。具备要素②③④,分别得到指标分值的20%。

1.2


绩效指标

明确性

3

①项目是否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对项目予以体现;

③绩效指标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相对应。

具备得分要素①,得到指标分值的40%;具备要②③,分别得到指标分值的30%。

1.8


资金投入

5

预算编制科学性

2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②预算内容是否与项目内容匹配;

③预算内容测算依据是否准确,是否按照标准编制;

④预算确定项目投资额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25%。

1.2


资金分配合理性

3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50%。

1.8


过程

25

组织实施

10

管理制度健全性

5

栾川县卫健委和疾控中心是否已制定与本项目相关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栾川县卫健委和疾控中心制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50%。

3


制度执行有效性

5

①项目实施是否严格遵守相关文件和批复要求;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等是否落实到位。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25%。

4


资金管理

15

资金到位率

5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栾川县卫健委和疾控中心是否按要求及时进行项目资金申报;

②财政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栾川县卫健委和疾控中心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资金到位率≦100%,且未对项目开展造成不良影响,得分等于指标分值*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率﹤100%,且对项目开展造成不良影响,得分等于0。

4.5


预算执行率

5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资金。

得分等于指标分值×预算执行率。

5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①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范围;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25%。但如缺少要素③或④指标得分为0。

4.5


产出

30

产出数量

8

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数量

8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量/计划产出数量)×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数。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数。

工程完成数量是否与批准下达的建设任务相符。

得分等于指标分值×实际完成率;超额完成得满分。

7


产出质量

8

年度任务目标完成质量

8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项目数量。既定质量根据项目招标或合同约定的绩效指标值。

工程建设质量是否达到工程建设验收标准。

得分等于指标分值×质量达标率。

7


产出时效

7

完成及时性

7

完成及时率=(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或相关规定完成项目所需的时间。

完成及时率≤0的,得7分;0<完成及时率≤10%的,得5分;10%<完成及时率≤20%的,得3分;>20%的不得分。

6


产出成本

7

成本节约率

7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

成本节约率≥5%时,得7分;5%>成本节约率≥0时,得4分;成本节约率<0时,得0分。

5


效益

30

项目效益

30

社会效益

10

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内直接受益的人口总数量或影响范围

依据项目文件资料及项目实地调查情况给分。

8


可持续影响

10

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具有可持续性

从与国家和地方政策的符合度上考察项目的可持续性影响。

8


社会满意度

10

项目实施后,项目直接受益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满意程度

通过调查,了解项目区直接受益人和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满意程度。根据调研了解情况相应给分。

8


整体评价

100







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