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车购税普通公路灾毁重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强化绩效理念,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栾川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栾财〔2018〕37号)等系列文件要求,受栾川县财政局委托,依据“中央车购税普通公路灾毁重建项目”汇总资料,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现场调研等方式,对“中央车购税普通公路灾毁重建项目”的开展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车购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中央财政设置了车辆购置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公路灾损抢修保通项目等。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七批)的通知》(洛财预〔2021〕469号),下达栾川县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预算资金(第七批),专项用于因灾损毁普通国道以及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栾川县根据实际情况,将补助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G241线栾川狮子庙镇翁峪村至赤土店镇庄科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国道G241呼北线是国家公路交通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河南省的重要干线公路,也是栾川县的交通运输干道,是栾川北部山区对内外交流的主要动脉通道。原有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由于受“7.20”极端强降雨天气影响,该路段现状道路普遍存在路基脱空、路面损毁、连续多处路基路面、涵洞损坏,部分边坡失稳、原路基安全防护工程损坏、排水设施冲毁等灾害,严重影响了沿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当地的经济发展。为满足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由栾川县公路管理局对G241线栾川狮子庙镇翁峪村至赤土店镇庄科村段实施灾毁重建。
栾川县合峪镇杨山村柳树坑至干沟岭路面整修工程项目:合峪镇杨山村柳树坑至干沟岭道路属“村村通”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面。由于公路等级低、基础差、路面狭窄,经数年运行,且随着杨山村特殊农林、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和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承载运营车辆的日益增加,加上路面存在长期的重复荷载及自然灾害作用使得出现不同程度的病害与损坏,已无法满足村民日常出行和林果采摘及运输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村的社会经济发展。为改善杨山村柳树坑至干沟岭段的交通出行和运输条件,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对该段道路路面实施整修。
栾川县合峪镇杨柳公路改建工程:杨柳公路始建于2002年,起点位于S248上,途径柳坪村、三里村、杨山村,终点止于杨山森林养护处,是一条沟通合峪镇至嵩县的等外公路,路线全长15.655Km,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4.5m,路面宽3.5m。道路狭窄且年久失修,路面坑洼不平,道路前5Km沿线村庄聚集,且村庄房屋距离道路很近,柳坪段柳林桥处弯道狭窄,交通事故频发,通行条件恶劣,对当地资源外运和群众出行都造成极大不便,且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其余多处路段地形复杂,平纵线形指标较低,龟裂、麻面以及断板较为严重,通行能力不足。因道路不便,极大的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在此背景下,利用车购税资金进行道路的改建。
合峪镇庙湾到官庄机动道路:一方面道路破损严重,造成群众出行不便,另一方面该项目也是国防动员的重要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地方军事运输安全、方便当地居民出行、促进地方区域经济发展。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G241呼北线栾川境狮子庙镇瓮峪村至赤土店镇庄科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起点位于狮子庙镇瓮峪村,止于赤土店镇庄科村,路线全长24.243km,路基宽5.5m,路面宽4.5m,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涵洞、挡墙、边沟、标志标线、护栏等。主要处置方案包括对边坡不稳定以及挡墙倒塌段,采取恢复、增设挡土墙;对挖方边坡土体失稳段,清除滑坡土体后增设路堑挡土墙;对于路基掏空、沉陷路段,采用分层开挖台阶挖除松散路基后,回填级配砂砾石分层碾压,至路床顶面后重新铺筑路面结构层;对路面损毁路段,采用15cm级配碎石基层+22cm水泥混凝土面层恢复;重新施划标线;增设防撞护栏、涵洞、排水设施等。
根据洛阳市G241呼北线栾川境狮子庙镇翁峪村至赤土店镇庄科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实施方案专家审查意见及专家审查意见执行报告,该项目主要的工程量包括22cm厚水泥混凝土面板83979m2;15cm厚级配碎石18283.5m2;路肩墙13401m3;路堑墙813m3;注浆282.5m3;边沟清淤5180m;涵洞17道;钢筋混凝土护栏1668m等。根据G241呼北线栾川境狮子庙镇瓮峪村至赤土店镇庄科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年度工作计划,项目于2021年11月26日开工,2022年6月26日交工,总工期210日历天。
栾川县合峪镇杨山村柳树坑至干沟岭路面整修项目:根据批复文件(栾财投审预〔2021〕238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M7.5浆砌石边沟及盖板沟,路面铺透层,7cm厚AC-16C沥青混凝土面层,道路两侧C15混凝土平石,路面热熔标线及振荡标线。合同约定2021年12月29日开工,2022年2月11日竣工,总日历天数45天。
栾川县合峪镇杨柳公路改建工程(四标段):该项目位于栾川县合峪镇杨山村,路线全长2.6Km,起止桩号为K10+400-K13+000,其中K12+780—K12+900段为短链(长度120m),路线全长2.48Km,路基宽7.5m,路面宽6.5m,设计标准为公路三级,施工内容包括3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稀浆封层+18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cm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合同定于2017年9月10日开工,2018年9月30日竣工,总工期385日历天。该项目已施工路段于2021年8月期间遭受洪灾冲毁,导致路段断行。为加快推进灾后重建进度、尽快疏通道路、保证居民安全出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栾川县合峪镇人民政府与项目施工单位河南腾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对该工程进行恢复重建,施工内容为受洪灾损坏路基及路面铺设工程。
栾川县合峪镇庙湾至官庄机动道路工程:起点位于庙湾村与S243交叉口处,路线向北跨越明白河后,向东途径上官庄村、邓湾村,终点止于下官庄村南侧,全长7.482Km。道路设计标准为三级公路,路基宽7.5m,路面宽6.5m,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3座桥梁、16道涵洞、安全防护、标牌标线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竣工日期2022年3月23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七批)的通知》(豫财建〔2021〕203号)、《洛阳市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七批)的通知》(洛财政〔2021〕469号)、《栾川县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七批)的通知》(栾财预〔2021〕467号),栾川县收到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中央直达)1072万元,其中栾川县公路管理局424万元栾川县农村公路管理所648万元。
2021年12月9日,栾川县公路管理局收到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424万元,支付补助资金424万元。栾川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合峪镇人民政府收到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648万元,其中2022年1月26日,栾川县合峪镇杨山村柳树坑至干沟岭路面整修项目210万元;栾川县合峪镇杨柳公路改建工程300万元;2022年3月30日,栾川县合峪镇庙湾至官庄机动道路工程138万元(官庄桥70万元,下官庄桥68万元),栾川县合峪镇庙湾至官庄机动道路工程利用自筹资金支付3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G241呼北线栾川境狮子庙镇瓮峪村至赤土店镇庄科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的实施,促进栾川干线公路交通的恢复,推动当地“经济动脉”的畅通,为后续其它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基础保障。
栾川县合峪镇杨山村柳树坑至干沟岭路面整修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路面损毁现状及杨山村柳树坑至干沟岭的交通运输状况,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保障沿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生态环境建设。
栾川县合峪镇杨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当地各种农作物、经济作物外运;有利于当地林坡资源开发,增加群众收入,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加快群众脱贫致富;解决柳坪村、三里村、杨山村4000余人的行路难问题,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
栾川县合峪镇庙湾至官庄机动道路工程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地方军事运输安全、方便当地居民出行、促进地方区域经济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掌握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因灾损毁普通国道以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发现目标与现实之间的差异程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项目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的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激励绩效评价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后续项目管理提供有益借鉴,也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是中央车购税普通公路灾毁重建项目预算资金1072万元的使用绩效。绩效评价范围是项目预算建设内容。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效果情况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原则
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绩效相关原则
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开展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能够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3)公开透明原则
真实、客观、公正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4)系统性原则
将整体评价和分项评价相结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综合效益和可持续性影响等。
(5)激励约束原则
评价结果与项目的设立、保留、整合、调整和退出挂钩,作为改进管理、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2.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本次绩效评价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四个方面,满分100分。一是项目投入(20%),主要评价项目的立项及资金落实情况;二是项目实施过程(25%),主要评价项目单位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三是项目产出(25%),分析项目产出情况;四是项目效果(30%),分析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可持续性及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3.评价方法
(1)审阅复核法
在数据和资料的验证核实中,运用了审阅复核法。主要采取检查记录和文件、财务资料分析性复核等工作,通过发放绩效评价资料清单,统计收集数据资料进行非现场评价。第一,审查复核被评价单位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政策法规、政府文件等,以明确立项依据;第二,审查复核被评价单位提供与项目有关的管理制度等资料,以评价项目的管理有效性;第三,审查复核被评价单位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技术方案、实施过程资料,以评价项目的产出数量和质量情况;第四,审查复核被评价单位提供与项目有关的预算资料、财务资料、绩效资料,以评价项目的资金到位、预算执行、经济效益和其他效益情况。
(2)现场核验与访谈
为确保被评价单位提供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评价工作组到项目单位现场调研,认真审阅核查相关支撑材料、观察实施环境、询问实施事项、记录实施过程、关注实施结果等工作。评价组通过与项目实施单位、财政局等座谈,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3)因素分析法
从项目工作实际出发,结合相关文件的规范化要求,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评价本项目实施的效果。
(4)公众评判法
评价工作组通过现场调研、询问检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研验证。进一步了解项目实施过程、实施成果及相关人员对该项目的期望、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专家评估进行评判。
4.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本次评价标准主要有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其他标准。将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计划标准。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15)、《公路桥梁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等国家和交通部现行有关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地方政府、交通局对设计方案的具体要求和意见等作为行业标准。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央层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7 年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
(4)《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71号)
(5)《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
(6)《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
(7)《财政部<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等。
2.地方层面
(1)《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 号)
(2)《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效〔2020〕10 号)
(3)《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洛发〔2021〕3号)
(4)《栾川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栾财〔2021〕34号)
(5)《栾川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指导意见》(栾财〔2017〕48号)
(6)《栾川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栾财〔2018〕37号)等。
3.单位自查材料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撰写的项目自评报告以及其他相关佐证资料等。
4.其他涉及资金及项目的相关依据
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凭证;项目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文件。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2022年7月25日,接到栾川县财政局委托后,根据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特点和具体要求,组建了以河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梁斌教授为评价工作组组长,张萍(河南科技大学工程造价专业副教授)、杨萌(河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博士)、于英霞(河南科技大学工程管理专业副教授)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召开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工作组通过与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交流确认评价需求,进行前期调研和准备,撰写本项目绩效评价资料清单,与栾川县公路管理局和栾川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合峪镇人民政府对接,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收集项目相关背景资料、项目立项、绩效目标申报等资料,获取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资料,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工作组通过前期调研、查阅和梳理项目资料,围绕项目背景、立项目的、绩效目标、评价目的和原则、调查方案等制定项目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附件一)。
2.组织实施
(1)评价单位汇报、座谈
2022年8月30日,工作组在栾川县财政局听取关于中央车购税普通公路灾毁重建项目实施情况工作汇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项目评价开展的需求,与栾川县公路管理局、栾川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合峪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座谈交流,进一步了解项目的实施流程、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的管理情况及项目产出和效益等有关项目信息。
(2)资料核查
根据评价工作需要,2022年8月30日-31日,工作组会同栾川县财政局、栾川县公路管理局、栾川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合峪镇人民政府等相关人员根据已提供的项目总结和自评报告,围绕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和效果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对照项目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核实。
(3)实地调研
根据项目实施过程及指标评价需求,工作组与栾川县财政局、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管理所、合峪镇人民政府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现场调研,重点了解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同时了解本项目的预算管理情况,对现场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与工作人员交流,了解项目工作整体情况、取得的成绩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措施。重点关注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项目产出和实施效果的原始数据资料、项目参与单位对项目的评价和建议等。
(4)反馈沟通
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11月15日,评价工作组与栾川县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管理所、合峪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就项目立项、项目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反复反馈沟通讨论,对项目评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列出清单,项目单位根据问题清单补充相关资料,工作组对补充材料进行总结分析。
3.分析评价
评价工作组根据绩效评价方案,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和分析,召开项目评价工作组座谈会,结合已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中央车购税普通公路灾毁重建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与综合评价,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形成评价结论。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改进措施。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评价工作组获取的资料、数据及现场调研等为依据,对各项指标进行了核实与评分。中央车购税普通公路灾毁重建项目符合中央、省、市关于项目实施工作精神,立项依据充分;栾川县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管理所、合峪镇人民政府较重视项目的开展工作,使项目的组织申报、材料审核、资金申请、资金拨付等环节开展较规范。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通过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维度的评分,该项目评价得75.4分,综合评级为“中”。具体评分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
此部分有2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12分)、资金落实(8分),满分20分。工作组评分10.4分。
1.项目立项
(1)项目立项规范性
栾川县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栾川县5条国省公路317.244Km的养护管理、小修保养、应急保通、路产路权维护及各类公路建设任务。农村公路管理所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养护工程的实施、对养护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合峪镇人民政府职责包括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指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等”。本项目资金支出属于交通运输支出,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G241呼北线栾川境狮子庙镇瓮峪村至赤土店镇庄科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属于灾后重建项目,按照《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和洛阳市政府关于灾后重建项目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项目招标程序,原则上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确保项目尽快全面开工建设,采取先干后审的办法实施项目。项目实施依据《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洛阳市G241呼北线栾川境狮子庙镇瓮峪村至赤土店镇庄科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实施方案》、《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洛阳市G241呼北线栾川境狮子庙镇瓮峪村至赤土店镇庄科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洛市交〔2021〕240号)、《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洛阳市G241呼北线栾川境狮子庙镇瓮峪村至赤土店镇庄科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专家审查意见》、《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洛阳市G241呼北线栾川境狮子庙镇瓮峪村至赤土店镇庄科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专家审查意见执行报告》等文件进行。
栾川县合峪镇杨山村柳树坑至干沟岭路面整修项目的实施依据《关于对栾川县合峪镇杨山村柳树坑至干沟岭路面整修项目预算的批复》(栾财投审预〔2021〕238号),项目单位提供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但未提供可研报告的批复文件。
栾川县合峪镇杨柳公路改建工程依据《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栾川县合峪镇杨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栾发改投资〔2016〕60号)、《栾川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栾川县合峪镇人民政府栾川县合峪镇杨柳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栾环审〔2018〕13号)、《关于对栾川县合峪镇柳杨(柳坪至杨山)公路改建工程预算的批复》(栾财投审预〔2017〕43号)等文件实施。本次绩效评价内容是依据补充合同实施的2021年8月洪灾冲毁路面铺设工程。
栾川县合峪镇庙湾至官庄机动道路工程:依据《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峪镇庙湾到官庄机动道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栾发改投资〔2021〕36号)、《关于对栾川县合峪镇庙湾至官庄机动道路工程预算的批复》(栾财投审预〔2021〕179号)等文件实施项目。工作组评价该部分得4.5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
G241呼北线栾川境狮子庙镇瓮峪村至赤土店镇庄科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但所填年度目标仅为“完成2021年部补普通国省道公路灾毁重建项目”,不能体现绩效目标的作用。
栾川县合峪镇杨山村柳树坑至干沟岭路面整修项目、栾川县合峪镇杨柳公路改建工程、栾川县合峪镇庙湾至官庄机动道路工程等三个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总体目标简单不明确,未细化,量化少。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1.5分。
(3)绩效指标明确性
G241呼北线栾川境狮子庙镇瓮峪村至赤土店镇庄科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的绩效指标不够具体,量化不足,指标所对应的具体指标值前后不一致。栾川县合峪镇杨山村柳树坑至干沟岭路面整修项目、栾川县合峪镇杨柳公路改建工程、栾川县合峪镇庙湾至官庄机动道路工程等三个项目的绩效指标中无产出数量指标,质量、时效、成本指标的指标值填写有误。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1.5分。
2.资金落实
(1)资金到位率
截止至2022年3月29日,财政累计拨付1555.26万元(洛财预〔2021〕604号,栾财预〔2021〕467号),自筹资金支付300万元。项目合同累计计划投资6883.82万元,其中G241呼北线栾川境狮子庙镇瓮峪村至赤土店镇庄科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3076.39万元,栾川县合峪镇杨柳公路改建工程四标段(补充合同)506.98万元,栾川县合峪镇杨山村柳树坑至干沟岭路面整修项目342.4万元,栾川县合峪镇庙湾至官庄机动道路工程2958.0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26.95%,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1.1分。
(2)到位及时率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程度;根据项目合同以及资金支付凭证,该项目及时到位资金为1855.26万元,到位及时率为44.32%,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1.8分。
(二)项目过程
此部分有2个二级指标:业务管理(10分)、财务管理(15分),满分25分。工作组评分16分。
1.业务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栾川县公路管理局制定了《G241呼北线栾川狮子庙瓮峪村至赤土店庄科村段灾毁重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G241呼北线栾川狮子庙瓮峪村至赤土店庄科村段灾毁重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栾川县公路管理所对项目实施未制定具体的项目管理制度,合峪镇人民政府制定了《合峪镇内部控制关键岗位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但是合峪镇人民政府所负责项目未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具体管理制度。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1.5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
栾川县公路管理局和栾川县合峪镇人民政府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已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项目单位提供了部分项目变更资料,项目未验收,档案管理不够完善。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3分。
(3)项目质量可控性
该项目单位未提供部门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资料;项目实施根据监理合同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目前项目均未进行验收。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1.5分。
2.财务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栾川县公路管理局制定了《栾川县公路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合峪镇人民政府制定了《合峪镇政府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合峪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合峪镇资金使用审批制度》、《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制度》等相关财务会计制度,项目资金管理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工作组评价该项目此部分得2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车购税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符合预算批复,车购税资金专款专用;暂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工作组评价该项目此部分得8分。
(3)资金监控有效性
项目实施中未采取相应的财务检查等手段,目前未进行项目竣工验收,未进行内部审计、第三方审计等审计监督,项目尚未进行竣工决算。工作组评价该项目此部分得0分。
(三)项目产出
此部分有4个二级指标:产出数量(8分)、产出质量(7分)、产出时效(5分)、产出成本(5分),满分25分。工作组评分20分。
1.产出数量
G241呼北线栾川境狮子庙镇瓮峪村至赤土店镇庄科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因受地形条件限制无法修筑便道,又考虑施工工期及涵洞排水问题,取消部分盖板涵工程,增设部分圆管涵。经过实际测量复核,C30混凝土面板K1127+751-K1138+600段按照设计宽度4.5m施工,K1138+600-K1142+828段保持原路面宽度5m施工。其他施工内容按照专家审查意见执行报告完成全部工作。
栾川县合峪镇杨山村柳树坑至干沟岭路面整修项目:完成7cm厚AC-16C沥青混凝土24083.6m2,透层24083.6m2,M7.5浆砌石边沟完成1242.1m,M7.5浆砌石盖板沟193m。
栾川县合峪镇杨柳公路改建工程:完成路基平整,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8600m2,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7360m2,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6120m2,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6120m2。
栾川县合峪镇庙湾至官庄机动道路工程:完成路基填方挖方,三座桥梁工程长度158.14m,13道1-1.0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道1-1.5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80mm厚5%水泥稳定碎石2层103024m2;40mm厚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47455m2;50mm厚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7455m2;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636m2;边沟865m。目前边沟、波形梁钢护栏、波形梁钢护栏未全部完成。
工作组评价该项目此部分得7分。
2.产出时效
G241呼北线栾川境狮子庙镇瓮峪村至赤土店镇庄科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计划于2021年11月26日开工,2022年6月26日交工,已于2022年7月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栾川县合峪镇杨山村柳树坑至干沟岭路面整修项目合同定于2021年12月29日开工,2022年2月11日竣工,总日历天数45天,实际竣工时间为2022年1月23日。
栾川县合峪镇杨柳公路改建工程补充合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1年10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21年11月18日,共计30日历天,实际竣工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
栾川县合峪镇庙湾至官庄机动道路工程合同开工日期2021年12月24日,竣工日期2022年3月23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根据《关于合峪镇庙湾到官庄机动道路延长工期的请示》及《关于合峪镇庙湾到官庄机动道路延长工期的批复》,合同竣工时间由2022年3月23日顺延至2022年6月7日。
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4分。
3.产出质量
G241呼北线栾川境狮子庙镇瓮峪村至赤土店镇庄科村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已于2022年7月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但未进行竣工验收。栾川县合峪镇杨山村柳树坑至干沟岭路面整修项目只有洛阳市英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监理进度报告单,对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了验收。栾川县合峪镇杨柳公路改建工程监理组于2022年1月6日组织技术人员对已完工部位进行了检测。栾川县合峪镇庙湾至官庄机动道路工程对灾后重建桥梁工程进行了阶段性验收。该项目的所有实施内容均未进行交工验收。
工作组根据现场调研及已验收结果评价此部分得6分。
4.产出成本
中央车购税普通公路灾毁重建项目所涉及的4个子项目均未进行决算,产出成本还不能确定。根据谨慎性原则,参照“项目实际建设成本等于项目预算投资额”的等级予以评分,即成本节约率为0。评价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3分。
(四)项目效益
此部分有5个二级指标:经济效益(5分)、社会效益(5分)、生态效益(5分)、可持续影响(5分)、满意度(10分),满分30分。工作组评分29分。
1.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农产品的快速流通和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极大改善当地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资源开发,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扩大企业生产,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对改善农民就业条件,助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4分。
2.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农村的交通条件,促进了农村交通运输业发展,改善了农村生活的环境质量和精神面貌,提升了公路通行安全保障能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维护社会公平方面,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使当地群众能公平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项目的实施也发挥了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作用。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5分。
3.生态效益
项目在设计、建设过程中,按要求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以及节能减排措施,控制项目建设的不良环境影响,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项目实施后优化了生态环境,通过综合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公路水毁情况得到有效处理。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5分。
4.项目可持续影响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重 要条件。项目建成后,能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产业布局和结构合理化,保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适应未来一定时期内交通量需求。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5分。
5.社会满意度
考核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安全隐患,更好的满足群众对交通出行的需求,群众满意度较高。工作组通过随机问访,评价此部分得1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
栾川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对合峪镇所实施的项目未制定具体的项目管理制度;合峪镇人民政府作为栾川县合峪镇杨柳公路改建工程、栾川县合峪镇杨山村柳树坑至干沟岭路面整修项目、栾川县合峪镇庙湾至官庄机动道路工程的实施单位,未针对项目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施除了监理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以外,缺少合同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管理、廉政监督等制度;栾川县公路管理局制定了一定的管理制度,但是缺少项目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制度,制度的健全性不足,项目管理缺少制度依据和保障。
2.招投标工作不够严谨
3.项目交工验收、竣工结算及决算、审计等工作未完成
截止2022年11月15日,中央车购税普通公路灾毁重建项目的4个子项目,除1个子项目未完成外,其余已完成子项目均未在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对项目工程质量和工程实施情况的检测验收不及时。项目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工作均未进行。
4.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以及自评工作质量不高
中央车购税普通公路灾毁重建项目的4个子项目各自编制了绩效目标表,但未编制总体绩效目标表。各子项目绩效目标表中项目目标过于笼统,与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亦不够具体,量化不足,指标值设置不科学,不利于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结束后无完整的绩效自评表。各子项目的自评报告内容简单,未对自评报告中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评价、总结,影响评价结果应用。
5.项目实施期间变更较多
因受地形地势条件限制、施工工期影响以及施工结构的功能性因素导致项目实施期间发生变更较多,不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
6.项目建设资金不足
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省级车购税补助及地方筹集,由于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不足,投入到项目中的建设资金有限,资金短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项目建设。
(二)主要原因分析
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不足的原因:项目管理单位以及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对项目管理的理解还不到位,单位之间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
2.招投标工作不够严谨的原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工作不严谨,项目制度不健全,项目单位对招标工作也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3.项目交工验收、竣工结算及决算、审计等工作未完成的原因:在结算环节需要施工方提供各种各样的证明,由于项目资金支付率低,施工单位对项目后续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再加上工程项目的验收等各方因素综合,导致工程款的结算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此外,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没有达到足够的协调,也导致工程项目竣工之后决算滞后的现象发生。
4.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以及自评工作质量不高的原因:项目实施单位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对项目绩效目标的作用以及绩效目标值的意义理解不到位,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的具体步骤、实施内容以及绩效评价的作用认识也还不到位;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协调性不足,缺少专业管理人员对项目绩效的具体工作进行有效管理或者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也缺少培训机会,容易在绩效管理工作中管理不到位,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
5.项目实施期间变更较多的原因:项目论证及前期调研不够深入,项目调研内容又没有很好的指导项目设计,工程建设期间遇到实际情况与原设计不一致或者设计时对结构的功能性要求考虑不周。
6.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原因: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中央直达)分配栾川县 1072万元,涉及4个子项目,合同累计计划投资6883.82万元,除了车辆购置税补助以外,资金缺口还比较大,但是地方财力又有限,自筹资金落实难度很大,导致建设资金十分紧张。
六、有关建议
为提高中央车购税普通公路灾毁重建项目以及其他同类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提高项目组织管理水平,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一)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
1.完善项目管理制度
继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控,提高管理效率、深度和力度。健全项目实施计划与实施方案,增加项目的可实施性,确保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够顺利完成;加强项目的申请、审核、复核等程序管理,提升后续项目实施管理水平,促进项目质效体现;完善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要求,同时加强日常的监督审核,切实促进项目实施质效的提升;完善项目的验收制度,明确验收方式、验收内容、验收单位、验收标准、责任人等要素,提高验收工作的合法合规性,确保项目各项工作及时有序的按要求完成。
2.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使各项内容均有档案项可查
项目档案是记录项目实施过程的唯一书面资料,是项目 结束后落实责任的依据。因此,应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制度 文件,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增强项目单位档案管理意识,依据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档案资料和资金档案资 料。档案管理应做到项目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管理,同部署、同实施、同验收。对于已完工项目资料不完整的,应补充完整及时归档。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应涵盖工程全过程,确保工作留痕可备查。规范监督检查记录和档案管理流程,保证存档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后续监督管理面向社会公开项目进展、项目运营收支、资金偿还等奠定基础,为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更准确快捷的信息来源。
3.加强项目过程监督管理
建议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
4.项目施工任务完成后要及时推进后续工作的开展
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及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对各个项目分年度、分阶段进行验收,严格认真的执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从根本上保证工程的质量。
加快推进对已完工项目的结算及决算审计工作,对工程量、材料用量及价格等造价相关内容进行审定,及时对工程决算进行审计,确保施工工程量、产值和成本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二)加大项目前期调研力度、提高前期工作的深度
项目前期工作是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前期工作 的深度、精度、质量对项目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影响。做好 项目前期工作,对减少项目变更、控制项目投资、提高资金效率等方面均产生积极影响。项目立项伊始,应对项目进行详尽的调研,根据项目区域特点对项目进行切实可行的设计,并加强对项目设计的评审工作。
(三)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理念,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制度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 预算绩效管理的首要环节,是构建现代公共财政体系的关键 环节,是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 度的有效手段,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起着关键性“龙头”作 用。财政资金使用单位应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理念,落实绩效 目标管理制度,申报项目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指向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作为项目执行绩效监控以及完成绩效评价的依据,客观公正的对绩效结果进行评价,并加大绩效运行监控的力度。同时,围绕绩效目标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发挥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提升交通项目建设效果,避免“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误区,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积极进行项目资金筹集工作,加大支付力度
依据调研结果,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大,项目实施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最大限度的调动与发挥相应部门与社会各界的积极性,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确保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县财政根据项目及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大资金支付力度,提高项目资金的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
(五)规范项目招投标,提高采购效率
项目招投标工作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与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与发布招标公告前,要对相应内容进行严格评审,同时项目招标单位也要对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避免因多次招标变更而影响项目的实施。
(六)制定建后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
建议制定项目的建后管护制度,落实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制度化、常态化农村公路管理,不断完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延长项目的使用寿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一)绩效评价报告的使用
绩效评价报告只能用于评价报告载明的评价目的,由评价报告载明的评价报告使用者使用;未征得委托方、相关政府部门或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的工作组同意,绩效评价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绩效评价工作对政府财政项目预算决策有着重要的指导和支撑作用,对于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规范性和工作效率有着深远的影响,但是在绩效评价的过程中发现,绩效评价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本报告所基于的数据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本次评价所收集数据的真实性是基于各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是在假设所有信息都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基础上进行的。
二是本报告在对评价结果分析时所陈述的未提供资料是指项目单位在评价期间未能及时向评价组提供所需资料,不代表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收集或整理相关信息。
附件一:“中央车购税普通公路灾毁重建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表
评价工作组成员签名:
评价工作组联系电话:
评价中介机构(公章):
评价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评价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名:
评价工作组联系电话:0379-65627371
评价工作开展时间:2022年7月25日
至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