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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8日

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促进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 号)等系列文件要求,受栾川县财政局委托,依据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资料,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现场调研等方式,对“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的开展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栾川县地处山区,属自然灾害多发区域2021年9月23日-25日,栾川县出现暴雨,灾情严重。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紧急转移安置人员生活救助,加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预〔2021〕390号)和《洛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洛财预〔2021〕398号)要求,栾川县应急管理局在收到上级下达的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900万元后,发布《栾川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洪涝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栾应急〔2021〕56号),根据各乡镇受灾情况提出分配方案,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拨付给相关乡镇用于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各乡镇在收到资金后,立即组织开展应急物资储备以及水毁道路重建、水毁堰坝修复、水毁供排水管网修复、河道清淤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项目具体实施内容见附件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计划总资金额度为900万元,已投资904.54万元,截止2022年920日,共完成资金支付823.635612万元,22.75319万元待相关项目完成审计评估相关财务手续后再次支付结余资金58.151199万元。资金使用明细见附件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建立与栾川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切实做好防汛抢险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工作;全面提升防汛减灾水平和抢险救援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防汛物资、设备安全存储、及时维修,为受灾地区抗洪抢险提供经费支持和物资设备保障;有力有序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推进恢复重建,给受灾群众及时有效救助,确保灾区人心稳定、社会稳定;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丰富储备品种和数量,提升应急救灾物资保障能力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更直观全面了解、分析掌握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救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发现目标与现实之间的差异程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项目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的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激励绩效评价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有效促进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增强栾川县应急救灾能力,为后续项目管理提供有益借鉴,也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是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900万元使用绩效。绩效评价范围项目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内容。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效果情况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原则

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绩效相关原则

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开展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能够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3)公开透明原则

真实、客观、公正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4)系统性原则

将整体评价和分项评价相结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综合效益和可持续性影响等。

5)激励约束原则

评价结果与项目的设立、保留、整合、调整和退出挂钩,作为改进管理、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2.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本次绩效评价项目实际情况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四个方面满分100分。一是项目投入(20%),主要评价项目的论证决策、目标设置保障措施二是项目实施过程(30%),主要评价项目单位的资金管理、事项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三是项目产出(20%),分析项目产出情况;四是项目效果(30%),分析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可持续性及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3.评价方法

1)审阅复核法

在数据和资料的验证核实中,运用了审阅复核法。主要采取检查记录和文件、财务资料分析性复核等工作,通过发放绩效评价资料清单,统计收集数据资料进行非现场评价。第一,审查复核被评价单位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政策法规、政府文件等,以明确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政策可行性、资金分配合理性等;第二,审查复核被评价单位提供与项目有关的管理制度等资料,以评价项目管理的有效性;第三,审查复核被评价单位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实施过程资料,以评价项目的产出数量和质量情况;第四,审查复核被评价单位提供与项目有关的预算资料、财务资料、绩效资料,以评价项目的资金到位、预算执行、经济效益和其他效益情况。

2)现场核验与访谈

为确保被评价单位提供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评价工作组到庙子镇、合峪镇等乡镇的项目单位现场调研,认真审阅核查相关支撑材料、观察实施环境、询问实施事项、记录实施过程、关注实施结果等工作。评价工作组通过与项目实施单位、财政局等座谈,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3)因素分析法

从项目工作实际出发,结合相关文件的规范化要求,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评价本项目实施的效果。

4)公众评判法

评价工作组通过现场调研、询问检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研验证。进一步了解项目实施过程、实施成果及相关人员对该项目的期望、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专家评估进行评判

4.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本次评价标准选取计划标准,将预先设定的目标、计划、预算等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央层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7年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

4)《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5)《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6)《财政部<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等。

2.地方层面

1)《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

2)《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效〔2020〕10号)

3)《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洛发〔2021〕3号)

4)栾川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栾财〔2021〕34号

5)《栾川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指导意见》(栾财〔2017〕48号)

6)《栾川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栾财〔2018〕37号)等。

3.单位自查材料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撰写的项目自评报告以及其他相关佐证资料等。

4.其他涉及资金及项目的相关依据

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凭证;项目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文件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2022年7月25日,栾川县财政局委托,根据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特点和具体要求,组建了以河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梁斌教授为评价工作组组长,张萍(河南科技大学工程造价专业副教授)、杨萌(河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博士)、于英霞(河南科技大学工程管理专业副教授)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召开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工作组通过与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交流确认评价需求,进行前期调研和准备,撰写本项目绩效评价资料清单,与栾川县应急管理局对接,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收集项目相关背景、绩效目标申报等资料,获取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资料。工作组通过前期调研、查阅和梳理项目资料,围绕项目背景、绩效目标、评价目的和原则等制定项目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附件一)。

2.组织实施

1)评价单位汇报、座谈

2022年8月30日,工作组在栾川县财政局听取关于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工作汇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评价工作开展的需求,与栾川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座谈交流,进一步了解项目的实施流程、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及项目产出和效益等有关项目信息。

 

2)资料核查

根据评价工作需要,2022年8月30日-31日,工作组会同栾川县财政局、栾川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人员根据已提供的项目自评报告,围绕项目决策、事项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和效果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对照项目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核实。

3)实地调研

根据项目实施过程及指标评价需求,工作组与栾川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对冷水镇、合峪镇等乡镇的项目进行现场调研,重点了解项目的实施内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同时了解本项目的预算管理情况,对现场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与工作人员交流,了解项目工作整体情况、取得的成绩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措施。重点关注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项目产出和实施效果的原始数据资料、项目参与单位对项目的评价和建议等。

4)反馈沟通

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11月29日,评价工作组与栾川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就项目投入、项目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反复沟通讨论,对项目评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列出清单,项目单位根据问题清单补充相关资料,工作组对补充材料进行总结分析。

3.分析评价

评价工作组根据绩效评价方案,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和分析,召开项目评价工作组座谈会,结合已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与综合评价,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形成评价结论。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改进措施。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评价工作组获取的资料及现场调研等为依据,对各项指标进行了核实与评分。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符合中央、省、市关于项目实施工作精神;但栾川县应急管理局对项目缺少必要的监督与管理,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通过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维度的评分,该项目评价得73.1分,绩效等级为“中”。具体评分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此部分有3个指标:论证决策(7分)、目标设置(7分)、保障措施(6分),满分20分。工作组评分8.5分。

1.论证决策

1)政策可行性

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的设立,符合栾川县应急管理局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符合《洛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预〔2021〕390号)和《洛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洛财预〔2021〕398号)的要求,政策可行。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2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

栾川县应急管理局根据文件(栾应急〔2021〕56号)对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进行分配,但项目单位未提供资金分配依据;项目资金使用单位中部分乡镇提供了资金分配的依据以及分配原则,但大部分乡镇未提供资金分配依据。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0.5分。

3)决策科学规范性

栾川县应急管理局现有资料未能表明分配各乡镇的资金支出是否经过充分调研、专家咨询、公众咨询、公众听证或征询等程序,部分乡镇在资金的使用上进行了公众听证或征询等程序,但大部分乡镇未进行该项工作。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0.5分。

2.目标设置

1)目标设置完整性

栾川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下达的预算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年度政策性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的目标任务计划,但绩效目标不完整,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产出数量、质量、成本指标等未细化且指标与指标值不匹配,定量和定性分析不合理,不利于全面反映项目绩效,也不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1分。

2)目标设置科学性

本项目绩效目标与资金及项目属性特点、支出内容相关,体现决策意图,但绩效目标的设置总体缺乏科学性,不利于客观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也不利于项目持续改进提升。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2分。

3.保障措施

1)制度保障

栾川县应急管理局根据《栾川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栾川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栾应急〔2021〕48号)对项目进行资金管理,但缺少业务管理制度。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1分。

2)机构人员保障

栾川县应急管理局对项目实施管理,但未专门成立项目组织机构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相关乡镇应急管理所对项目具体工作监督管理也不到位,无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0.5分。

3)运行机制保障

因缺少项目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及机构人员保障,使得项目工作的开展得不到有效的运行机制保障,部分乡镇的项目实施工作流程不够完善。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1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此部分有2个指标:资金管理(17分)、事项管理(13分),满分30分。工作组评分20.6分。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

截止至2022年8月3日,财政累计拨付9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4分。

2)资金支付

截止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支付资金823.635612万元,资金支付率为89.22%。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4.6分。

3)支出规范性

资金使用基本符合规范,没有发现虚列、截留、挪用资金情况。但存在部分乡镇项目资金支付凭证等不够规范。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6分。

2.事项管理

1)实施程序

项目资金使用采取国库集中支付和资金报账制;绩效评价过程中,针对各个实施的子项目,部分乡镇提供了评价验收等项目过程资料,但未提供政府采购、招投标资料等,依据绩效评价反馈资料发现存在项目乡镇工作不严谨导致财务数据统计错误有关业务管理档案资料归集不完整;项目实施过程有资金分配的文件,但仅有部分乡镇的少数项目有工作进展、工作结果等信息公开内容。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4分。

2)管理情况

栾川县应急管理局未建立督导工作制对项目实施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应急物资采购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截止2022年11月20日,庙子镇等少数乡镇对项目进行了第三方机构审计。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2分。

)项目产出情况

此部分有2个指标:经济性(5分)、效率性(15分),满分20分。工作组评分18分。

1.经济性

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附件二),栾川县委党校排淤、挡土墙及道路修复项目正在进行第三方审计成本暂不能确定,按照项目实际成本等于项目已投资额904.54万元计算,项目成本节约率为6%,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5分。

2.效率性

1)完成数量

白土镇因2021年8月采购了一批防汛物资,本项目分配的防汛物资采购未实施外,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所涉及的实施内容均已完成,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5分。

2)完成质量

目前已完成子项目中提供竣工验收资料不全,根据现场调研及专家评议,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5分。

3)完成进度

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已完成相应工作内容,但部分乡镇实施项目未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结算等工作亦未进行,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3分。

)项目效果情况

此部分有2个指标:效益性(20分)、公平性(10分),满分30分。工作组评分26分。

1.效益性

1)经济效益

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及时下拨,有效遏灾后次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5分。

2)社会效益

通过实地调研项目实施前后片对比,项目总体实施效果较好。项目实施增强了栾川县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受灾乡镇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秩序正常,有序维护灾区社会稳定。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也调动了受灾群众自力更生、抗灾自救的积极性,提高了基层应急处置的积极性和统筹能力。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5分。

3)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受灾区域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较显著的改善。通过清淤疏浚改善行洪通畅,进一步降低了洪涝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宝贵的土地资源,保护植被、水质和自然景观,具有较好的生态效益。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4分。

4)可持续发展

 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政策、资金投入机制以及项目实施后的生态环境具有可持续性,但项目管护机制、项目人员机构安排可持续性不足。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3分。

2.公平性

通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以及对群众满意度的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到预期满意率,无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无受灾群众投诉。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9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考核工作不到位

栾川县应急管理局作为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的监督及考核单位,对项目的实施具有监督检查及考核验收职责,但栾川县应急管理局未编制相关监督及考核办法和细则。经查应急救援物资采购出入库记账表,发现出入库台账登记不够清晰明了,制定物资管理相关制度,物资储备管理有待加强。灾毁重建项目的实施缺少具体的项目管理业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依据文件(栾应急〔2021〕48号)执行,但是执行规范性有效性不够。各乡镇应急管理所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也不到位,项目绩效评价过程未提供项目管理相关制度文件。

2.绩效管理意识不足,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1)缺少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约束,绩效管理意识不足

栾川县应急管理局文件(栾应急〔2021〕48号)中有关于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方面的内容但不全面,实际工作中项目相关单位缺乏绩效管理意识,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提交本次评价所需资料迟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次评价工作时效。

2)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设置不完善

一是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根据预算绩效编制和考核要求,项目绩效指标应至少包括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和满意度指标,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二是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性和细化程度不足,指标设置单一,未能全面反映项目开展取得的成效。从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方面评价,项目设置绩效指标虽能体现部门履职效果,但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较笼统,不够细化,缺乏可衡量性。三是设置的指标和指标值不匹配。例如项目所设置数量指标的指标值为“2021年用于灾民生活、灾后恢复重建900万元”,成本指标值为“按照受灾程度、档次分批发放洪涝灾害救助金”,质量指标值为“按受灾程度不同核准发放档次,按照档次分批将资金拔付至受灾乡镇财政所”,指标与指标值匹配度不高,无法反映项目真实的绩效情况。

3)绩效自评质量不高

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性决定了绩效自评的质量项目绩效指标的不全面且缺少量化的指标影响了项目绩效自评的质量。绩效自评未能就项目的产出数量、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的效果、项目开展中存在问题和后续项目推进的改进路径等内容进行深入分析,难以判断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影响项目绩效自评的有效性。

3.管理主体模糊,项目全过程监管力度不足,档案管理环节有待加强

栾川县应急管理局与乡镇应急管理所在救灾工作方面的职责和权限不清,管理主体模糊。由于缺失项目管理制度,使得项目管理工作缺少制度保障和管理依据,项目单位对项目的过程监管理解不到位,管理力度不足,很多环节缺少监督和管理。项目单位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项目资料编制欠规范,基础资料存在瑕疵项目资料档案的完整性不足且项目归档滞后,没有做到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实施同步,难以为项目管理、项目评价准确及时的提供资料档案,项目全过程资料档案整理收集能力有待提高。

(二)主要原因分析

1.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考核工作不到位的原因:应急管理局与各乡镇应急管理所对项目实施重视度不够,未针对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的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管理的理解还不到位,项目管理缺少管理依据和制度保障

2.绩效管理意识不足,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原因: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不完善,应急管理局及相关工作人员绩效管理意识不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理解不够,缺少专业管理人员对项目绩效的具体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影响了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自评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工作成果质量不高。

3.管理主体模糊,项目全过程监管力度不足,档案管理环节有待加强的原因:应急管理局作为项目的管理单位,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仅把项目资金拨付给资金使用的乡镇应急管理所,应急管理所又缺少对项目资金及项目具体工作的监管,层层监管的缺失使得项目管理力度不足,项目缺少必要的过程资料。

六、有关建议

为提高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以及其他同类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提高项目组织管理水平,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一)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资金的使用

进一步完善救灾资金财务管理制度,针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分配、支付、规范化管理使用的长效制度机制,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规范资金使用程序,确保项目资金分配、支付、管理使用依法依规。为确保对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有法可依,使救灾应急机制更加健全,建议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救灾资金进行全过程监控,逐步形成提前介入、重点监督、事后评价的工作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使用,提高财政资金支出透明度和使用效率。

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领导,提高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强化责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勤政意识、廉政意识,增强服务本领,确保项目工作有效开展。

制定相关监督与考核办法和细则,确保监督与考核有据可依,实地进行考察和抽查,形成考察和抽查记录,以便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发挥应急管理局在促进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方面的积极作用。

强化绩效管理意识,落实绩效管理任务

1.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进一步提高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结合单位部门职能及职责定位、年度工作任务,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把绩效评价作为日常性工作,进而加强单位预算支出过程中的绩效控制,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和纠偏作用。

2.完善绩效指标设置,提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为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尤其注重绩效指标的全面性和可量化性,全面反映预期投入、产出和效果,细化量化各项绩效指标,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编制质量,并将绩效目标作为判断项目绩效的重要依据。在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自评时,要根据设定的绩效指标和目标值,对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提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3.加强预算管理和政策学习,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绩效管理工作涉及的专业性比较强,依托数据比较多,建议应急管理局通过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专题知识培训、制定绩效管理工作流程,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保障今后绩效管理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

(三)加强物资储备和精细管理

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对所采购的应急储备物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及地方政府对应急储备物资采购的规定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采购,对每种物资严格按照指标要求验收入库并规范物资调配程序。编制完整的出入库记账表,确保物资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适时、适量、适价的组织物资采购、供应与储存。制定应急物资管理回收办法,完善应急物资进出台账,做到双收发、双记录,精细管理好每件应急物资。

(四)加强对基层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建议应急管理局加强对基层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完善救灾资金申请和资料整理归档的有关规定,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强对绩效工作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及保存,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保障各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与安全,使各项工作能够有迹可循,同时为日后的管理工作及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更准确快捷的信息来源。

(五)进一步完善跟踪机制,加强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监管工作

进一步完善对救灾补助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机制,强化资金过程监督,绩效监控,确保数据准确一致。同时,对资金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应进行定期的现场核查。加强准则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结合实际情况,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所有账目及原始凭证等会计档案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全面。

 七、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一)绩效评价报告的使用

绩效评价报告只能用于评价报告载明的评价目的,只能由评价报告载明的评价报告使用者使未征得委托方、相关政府部门或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的机构同意,绩效评价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绩效评价工作对政府财政项目预算决策有着重要的指导和支撑作用,对于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规范性和工作效率有着深远的影响,但绩效评价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本报告所基于的数据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本次评价所收集数据的真实性是基于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是在假设所有信息都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基础上进行的。

二是本报告在对评价结果分析时所陈述未提供资料是指项目单位在评价期间未能及时向评价组提供所需资料,不代表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收集或整理相关信息。

 

 

附件一: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表

附件二:“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明细表

 

 

 

 

评价工作组成员签名:              

评价工作组联系电话:

评价中介机构(公章):

 

评价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评价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名:

评价工作组联系电话:0379-65627371               

评价工作开展时间:20227月25

20221130


附件一:

“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表

评价指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得分

一级指标

级指标

级指标

级指标

名称

 (分值)

名称

(分值)

名称

(分值)

名称

 (分值)

投入

20分)

前期准备(20分)

论证决策

7 分)

政策可行性(2 分)

反映专项资金资金设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金投向和结构 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办法,符合公共财政扶持方向及资金设立目标;项目申报内容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等规定的要求,是否具体明确、合理可行,项目审批是否经过科学决策程序;或者资金分配所依据的相关因素、计算公式确定是否合理、科学、所依据的数据采集是否规范。

符合政策实施主管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政策任务分解设计科学合理,与现实情况相适用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直至0分。

2

资金分配合理(2分)

资金分配的测试依据、定额标准明确,充分考虑地域、财力等因素,资金在各分解任务之间分配公平合理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0.5

决策科学规范(3分)

支出政策经过充分调研、专家咨询、公众听证或征询等程序,并获得报批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0.5

目标设置

7 分)

目标设置完整性(3分)

反映目标设置是否包含目标和阶段性的目标,是否包括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产出数量、质量、成本指标,预期达到的效果性指标;反映资金绩效目标设置是否明确,合理、 细化、量化,绩效目标是否与资金或项目属性特点、支出内容相关,体现决策意图,同时合乎客观实际。

依据相关基础信息和证据判断目标设置的完整性,即是否包含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是否包括预期提供对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产出数量、质量、成本指标,预期达到的效果性指标,据此核定分数。

1

目标设置科学性(4分)

依据相关基础信息和证据判断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即绩效目标设置是否明确,合理、 细化、量化,绩效目标是否与资金或项目属性特点、支出内容相关,体现决策意图,同时合乎客观实际,据此核定分数。

2

保障措施

6 分)

制度保障

2 分)

反映资金管理及项目或方案实施的保障机构是否健全,人员分工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管理办法或实施方案(计划)等制度是否健全、规范;工作进度计划、预算安排是否合理,投入是否有保障。

管理制度或实施方案内容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得2分;否则视情况酌情扣分。

1

机构人员保障(2分)

组织机构完备,职责分工明确,人员配备合理,规模适度的,得2分;否则,视情况酌情扣分。

0.5

运行机制保障(2分)

工作流程完善,政策宣传渠道完备畅通,应急措施可行的,得2分;否则,视情况酌情扣分。

1

过程

30分)

资金管理(17 分)

资金到位

4 分)

资金到位率(4分)

反映各类资金的到位情况。

补助资金到位100%,得4分;其他来源资金的到位情况,要综合财力、客观环境等因素核定最后得分。

4

资金支付

5 分)

资金支付率(5分)

反映各类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

依据“支付额/实际到位资金×100×指标权重”计算核定得分。

4.6

支出规范性(8分)

支出规范性(8分)

反映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预算调整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是否按进度支付资金;事项支出的合规性,资金管理、费用标准集中支付或财政报账等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是否虚列支出,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情况;会计核算规范性,是否规范执行会计核算制度,是否转账核算,支出凭证是否合规有效。

1.预算执行规范性2分,按规定履行调整报批手续或未发生调整的,且按事项完成进度支付资金的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2.事项支出的合规性3分,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付符合有关制度规定的得满分,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支出的, 是情节严重情况扣分,直至扣到0分。3.会计核算规范性3分,规范执行会计核算制度得满分,未按规定设专账核算,或支出凭证不符合规定,或其他核算不规范的,视具体情况扣分。

6

事项管理(13 分)

实施程序

7 分)

实施程序

7 分)

反映项目或方案实施程序的规范性,包括项目或方案调整是否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项目招投标、建设、验收等是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或方案实施是否规范。

1.严格履行了政府采购、招投标、评价验收等规定程序的,得2分; 2.项目重大调整、资金预算调整等按规定履行了调整报批手续的,得2分; 3.项目、工作或资金等资料能按有关业务管理档案要求归集管理的,得2分; 4.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将有关内容 (如工作进展、工作结果、资金分配等)进行公开的,得1分。 上述情形要综合实际情形和佐证材料判断履行情况,酌情考虑扣分。

4

管理情况

6分)

管理情况

6分)

反映资金使用单位内部管理及自查情况;业务主管部分对项目建设或方案实施的检查、监控、督促等管理情况。

1.各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对下级部门、承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得2分; 2.接受上级部门或财政、审计的监督部门检查、审计、巡查并落实整改的,得2分;3.外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查、审计的,得2分。否则,视情况酌情扣分。

2

产出

20分)

经济性

5分)

预算(成本) 控制(5分)

预算(成本) 控制(5分)

反映事项预算(成本)控制的合理性,即反映预算执行结果是节约还是超支等具体情况及原因。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

成本节约率≥5%时,得5分;5%>成本节约率≥0时,得3分;成本节约率<0时,得0分。

5

效率性 15分)

完成数量

5分)

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数量(5分)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 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量/计划产出数量)×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数。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数。

完成任务目标的95%以上,得5分;完成任务目标的80%以上,得3分;完成任务目标的60%-79%,得1分;完成任务目标的60%以下,得0分。

5

完成质量

5分)

年度任务目标完成质量(5分)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 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项目数量。既定质量根据项目招标或合同约定的绩效指标值。

质量达标率在95%以上,得5分;在80%以上,得3分;在60%-79%,得1分;在60%以下的,得0分。

5

完成进度

5分)

完成及时性(5分)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完成及时率=[(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或相关规定完成项目所需的时间。

完成及时率≤0的,得5分; 0<完成及时率≤10%的,得3分;10<完成及时率≤20%的,得1分;>20%的不得分。

3

效果

30分)

效益性 20)

经济效益

5分)

经济效益

5分)

反映资金使用或实施直接产生和带动的社会、经济及生态效益,主要通过具体效果性基础信息项反映。

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设置个性化绩效指标,通过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与目标值的对比分析来核定得分。

5

社会效益

5分)

社会效益

5分)

5

生态效益

5分)

社会效益

5分)

4

可持续发展(5分)

可持续发展(5分)

反映事项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事项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以及事项实施对人、环境、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发展影响。

1.人员机构安排可持续得1分,政策、制度可持 续得1分; 2.管理机制(如管护和资金投入等) 可持续得2分; 3.环境可持续得1分;否则扣1分。

3

公平性

10分)

公共属性(满意度) 10分)

公众满意度(10分)

反映资金及支出项目与增加公共利益、公共福利和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相关程度,以及公众对资金补助政策、项目建设等情况的满意度

根据满意度调查结论(%)核定分数。

9

整体评价

100

100

100



73.1

 

附件

“2021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明细表

序号

乡镇

分配资金

(万元)

计划分配购买应急物资

项目实施内容

金额

(万元)

已支出资金(万元)

应支未支资金(万元)

结余资金(万元)

备注

1

庙子镇

330

县级购买20万元防汛物资

乡级购买10万元防汛物资

应急救援物资

19.99955

19.99955

0



龙王幢村灾后修大、小窄裕、鸭池沟公路

18

18

庄子村灾后修复冲毁堰坝、护坡堰

9.9696

9.9696

龙潭村修复冲毁堰坝   

9

9

磙子坪村、河南村灾后重建

3.6

3.6

咸池村五组修复冲毁道路

4.9227

4.9227

咸池鱼庄至上沟灾后重建(一标段)

94

94

东沟供水管网

15

15

咸池鱼庄至上沟灾后重建(二标段)

80.4

80.4

黄柏村灾后重建堰坝

9

9

桃源村灾后修1-7组水管、便道机械费用

10

10

高崖头村灾后修复堰坝、护坡堰

16

16

卡房村后修复堰坝

6

6

上沟村灾后修复便道机械费用

10

10

磙子坪村灾后修复便道

6.5

6.5

高崖头村灾后污水管网修复

4

4

小计

316.39185

316.39185

0

13.60815


2

陶湾镇

120

县级购买10万元防汛物资

乡级购买5万元防汛物资

 

 

购买手电筒、发电机等防汛物资(应急管理局代储

9.99975

9.99975

0

30.442225


松树台选厂尾矿库等7座无主尾矿库汛期清淤工作

2.38

2.38


常湾村君合柳树沟尾矿库事故池治理

1.527556

1.527556


闽盛铁选厂无主尾矿库治理

13.9944

13.9944


协心村池水沟堰坝加固提升项目

9.746

9.746


张盘村南门组桥墩修复合农技站房后堰坝修复工程

5.1

5.1


伊滨村2021年灾后重建费用

1.560935

1.0146

0.546335

支付65%

新立村2021年灾后重建、道路滑坡清理

1.803

1.17195

0.63105

张盘村石门组塌方点堰坝、瑶上组堰坝、梁庄组堰坝工程

7.15

7.15

0


焦树凹村2021年灾后重建费用

4.6969

3.0529

1.644

支付65%

松树台村2021年灾后重建费用

7.032555

4.57116

2.461395

么沟村2021年灾后重建费用

9.9427995

6.4628

3.4799995

么坪村2021年灾后重建费用

9.78155

6.358

3.42355

秋林村2021年灾后重建费用

4.842332

3.1475

1.694832

小计

89.557778

75.676616

13.88116

30.442225


3

石庙镇

120

县级购买10万元防汛物资

乡级购买5万元防汛物资

应急救援装备费用

5.3667

5.3667

0



应急物资采购费用

9.99975

9.99975

应急物资采购费用

0.4131

0.4131

2021年9.24灾害各村防洪抗灾补助经费

3.6

3.6

污水管网及灾后重建修复工程

11.0257

11.0257

常门村9.24灾后重建工程

28

28

光明村、上元村、庄科村、观星村9.24灾后重建工程

49.2

49.2

石庙社区9.24灾后重建工程

3.37125

3.37125

石庙社区9.24灾后重建工程

5

5

9.24水毁管网费用

4.0235

4.0235

小计

120

120

0

0


4

赤土店镇

50

乡级购买10万元防汛物资

竹园村堰坝修复工程

38.64

37.48

1.16

4.88

质保金

补充镇应急库应急物资

2.25

2.25

0


临时安置点疫情防控物资

4.23

4.23

小计

45.12

43.96

1.16

4.88


5

合峪镇

50

乡级购买10万元防汛物资

水毁路段修复

20

20

0

6.09


柳坪村灾后河道整治

16

16

柳坪村灾后护栏安装

2.75

2.75

黄土岭官庄等灾后重建用水泥

1.8

1.8

防汛救援物资储备库改造

0.7

0.7

灾后自来水管修复

0.66

0.66

砭上灾后重建

2

2

小计

43.91

43.91

0

6.09


6

栾川乡

50

县级购买15万元防汛物资

乡级购买5万元防汛物资

 

应急局代储物资

14.99975

14.99975

0

0.000824


油锯

0.4

0.4

防汛物资

0.83

0.83

森林消防迷彩服(含鞋帽)

3.57

3.57

喊话器

0.2

0.2

方村村灾后重建堰坝及道路修复工程

9.74583

9.74583

养子沟村灾后重建堰坝修复工程

1.463616

1.463616

后坪村路基填方及清淤工程

1.35

1.35

后坪村一组灾后重建堰坝及道路修复工程

17.43998

17.43998

小计

49.999176

49.999176

0

0.000824


7

城关镇

35

县级购买10万元防汛物资

乡级购买5万元防汛物资

应急局购买应急物资

9.99975

9.99975

0

0


镇级购买应急物资

6.2164

6.2164

八个社区灾后重建

18.78385

18.78385

小计

35

35

0

0


8

潭头镇

25

乡级购买5万元防汛物资

对讲机

1.44

1.44

0

0


河道清理费

0.03

0.03

大王庙河道清理工程

2.6752

2.6752

胡家村河道整修

0.0821

0.0821

购买防汛物资

0.54

0.54

阳庄村河道清理

0.4096

0.4096

购置口罩

0.06

0.06

购防尘网

1.223

1.223

应急物资

1.565

1.565

棉褥、棉被

0.263

0.263

拨云岭村河道清理

1.0375

1.0375

垢峪村、何村路面修复

1.288

1.288

王坪村河道清理

0.308

0.308

党村河道清理

0.52

0.52

大坪及井峪沟水库建防沙池人工费

0.39

0.39

大王庙村河道清理

0.336

0.336

垢峪村清理塌方

0.8384

0.8384

大王庙村河道清理

2.7944

2.7944

大坪村堰坝修复

4.6998

4.6998

大坪村堰坝修复

4.5

4.5

小计

25

25

0

0


9

重渡沟委员会

25

乡级购买5万元防汛物资

防汛物资

5

5

0

0


新南村村庄清淤修复

2

2

四秋村村庄清淤修复

2

2

王坪村村庄清淤修复

2

2

街上社区村庄清淤修复

1

1

重渡社区村庄清淤修复

1

1

北乡村村庄清淤修复

1

1

仓房村村庄清淤修复

1

1

磨湾村村庄清淤修复

1

1

杨庄村村庄清淤修复

1

1

街上饮水管网

2

2

四秋饮水管网

4

4

王坪村污水处理厂

1

1

镇区污水处理厂

1

1

小计

25

25

0

0


10

叫河镇

25

乡级购买5万元防汛物资

防汛物资

0.9285

0.9285

0

0


防汛标识牌

1.741

1.741

应急办防汛物资储备

1.05

1.05

防汛应急物资

1.82577

1.82577

桦树坪村道路及管网修复项目

4.2195

4.2195

上牛栾村桥梁修复项目

15.23523

15.0932

0.14203

0

质保金

小计

25

24.85797

0.14203

0


11

冷水镇

10

乡级购买3万元防汛物资

防汛物资

3

3

0

0


冷水沟村汛期河道清淤工程

5.9

5.9

南泥湖社区水毁堰坝修复工程

1.1

1.1

小计

10

10

0

0


12

秋扒乡

10

乡级购买3万元防汛物资

应急物资购买

2.964

2.964

0

0.036


南环路灾后重建堰坝工程

7

7

小计

9.964

9.964

0

0.036


13

狮子庙镇

10

乡级购买3万元防汛物资

防汛物资

3.2905

3.2905

0

0


狮子庙社区西岭、东岭、洪岭山组道路坍方整修

0.45

0.45

西羊道村王庄组护路堰坝

0.5

0.5

瓮峪村道路塌方清理

0.45

0.45

长庄村堰坝冲毁修复

0.2

0.2

东羊道村堰坝修复

0.43

0.43

山前村道路塌方清理

0.5

0.5

三联村护院堰坝

0.4

0.4

许沟村堰坝修复

0.45

0.45

山岔村道路塌方清理

0.5

0.5

朱家坪村道路修复

0.4

0.4

王府沟村道路塌方

0.4

0.4

红庄村村部后道路塌方治理

0.5295

0.5295

五肩头村道路塌方治理

0.5

0.5

南沟门村道路塌方治理

1

1

小计

10

10

0

0


14

白土镇

10

乡级购买3万元防汛物资

马超营村河道清理工程

0.6

0.6

0

3.094

2021年8月采购了一批防汛物资,此次暂未采购

歇脚店村大坪组至河东组河道清理工程

0.5

0.5

市政涵洞维修工程1处

0.306

0.306

三门沟河道、涵洞清淤疏通工程

1

1

蔺沟村饮水管网维修工程

1

1

白土村堰坝修复工程

2

2

铁岭村饮水管网维修工程

1

1

草庙河堰坝修复工程

0.5

0.5

小计

6.906

6.906

0

3.094


15

三川镇

10

乡级购买3万元防汛物资

防汛物资

3

3

0

0


三道沟村五组自来水管道修复

0.5

0.5

姚湾村汛期基建抢修治理

0.5

0.5

小红村二组至三组河道清淤工程

1.5

1.5

大红村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

0.5

0.5

火神庙村三组、四组、十二组集中供水工程修复

1

1

新庄村一组路基修复、水路疏通

0.5

0.5

柳树沟村二组、三组河道清理工程

0.5

0.5

祖师庙村一组至村委河道清理

0.5

0.5

龙脖村七组堰坝修复

0.5

0.5

三川社区松树沟废弃坑口建挡水坝

1

1

小计

10

10

0

0


16

县委党校

20


排淤、挡土墙及道路修复费用

24.54

16.97

7.57

0

第三方审计评估后支付尾款

小计

24.54

16.97

7.57

0


合计

900



904.54

823.635612

22.75319

58.15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