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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政〔2023〕4号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作者: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1日

栾政〔20234

 

 

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乡镇街道、示范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对2022425日以前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定有效期的,以其规定为准。

附件:1.栾川县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栾川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2.doc 

20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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