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微信
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关于《大力开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解读材料

作者: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0日

关于《大力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解读材料

一、背景情况

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提出“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建筑”。 2016年9月14日国务院第1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2017年,住建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建科〔2017〕77号)再次明确力争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2017年12月,我省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3号),根据国务院、住建部以及省级相关部门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为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建筑业发展现状,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17年12月,我省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3号),成立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立相应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出台政策措施,强化项目落地,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根据省文件要求,市住建委组织《实施意见》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住建委参考我省郑州市、开封市、漯河等6个城市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相关文件内容,理清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思路,并组织我市2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进行座谈,征求了市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等19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形成了我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扶持政策、保障措施等4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示范带动,统筹推进;产业培育,创新驱动;综合施策,协同发展的原则。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下同)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2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40%以上。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内容主要包括:制定发展规划、推行标准化设计、实施工厂化生产、实施装配化施工、推进一体化装修、加强信息化管理、推行工程总承包、推广绿色建材、开展试点示范、确保质量安全10个方面。

第三部分为扶持政策。内容主要包括:用地保障、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税费优惠、科技支持、行业引导、招标支持七个方面。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城建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洛阳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为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四、文件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发展目标。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下同)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2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40%以上。2019年起,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医院、养老建筑等项目须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符合装配条件且格局固定、同制化高的教育建筑应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设;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符合条件的须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10%,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面积。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

二是落实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落实所辖区域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以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城建、房管、科技、工信、质监、环保、教育、国税、地税、金融、银监、公积金中心等部门领导组成的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执行、项目落实等方面工作。在每年建设用地供地面积中,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和项目建设用地,落实一定比例面积的装配式建筑,并逐年提高落实比例。

三是细化支持政策。从用地保障、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税费优惠、科技支持、行业引导、招标支持七个方面细化支持条件。明确提出对购买采用装配式商品住宅,在不超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定的最高限额和还款能力的前提下,借款人单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可上浮20%;纳税人生产的装配式墙体材料产品部件列入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 该部品部件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采用装配式施工的项目在满足“七个百分之百”要求下,可不受管控天气停工限制;装配式建筑项目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对只有少数企业能够承建的项目,按规定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建造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设计施工可不进行招标等支持政策。

五、解读机构

栾川县住建局,解读人:张万伟,联系方式:66822339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