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东岭植物园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栾川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3月24日对栾川县东岭植物园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决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栾川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栾川县东岭植物园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位于栾川县城东岭,工作内容为水生水滨植物一、水生水滨植物二、水生水滨植物三3个游园绿化建设工程。
(二)工程立项审批情况
栾川县东岭植物园建设项目于2013年5月8日经栾川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栾发改投资〔2013〕20号)批复建设。该项目规划面积422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北方植物主体园25处;2、服务休闲区包括:游客管理中心服务楼、停车场、休闲广场、水系、运动场地、瀑布一处、康体健身一处、娱乐设施6处;3、奇石科普展览馆;4、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0814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栾川县东岭植物园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为该项目其中之一。
(三)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该项目由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做为业主进行管理,后委托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组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由栾川县绿海园林绿化建筑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造价1824892.50元。2015年3月18日发、承包双方按中标造价签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0天。
(四)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本项目竣工结算由栾川县审计局委托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鼎誉润基字豫C【2021】第065号,经栾川县审计局对审计结论文件复核,该工程送审总造价2455643.28元,审计后认定造价1572625.40元,审减造价883017.88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情况表明,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较好地完成了建设任务,但工程决算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价款883017.88元
该工程送审总造价2455643.28元,经审计后认定造价1572625.40元,审减造价883017.88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依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2号)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