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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审计局2022年审计结果公告26号

作者: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6日

重渡沟管委会镇区污水收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栾川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9日对重渡沟管委会镇区污水收集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栾川县重渡沟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决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栾川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立项审批情况

根据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716日下发《关于栾川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栾发改[2019]50号文)实施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农村级污水处理站187座,乡镇污水处理站11座,污水收集管网975.17公里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37779.3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

本次审计内容为重渡沟管委会镇区污水收集工程,建设内容为铺设污水收集管网4882米;修建污水处理站4座、各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化粪池及附属设施。本项目于2020924日开工,同年1123日由栾川县重渡沟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招投标程序执行情况

栾川县重渡沟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20年9月21日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河南梯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2374000.00元的响应价中标。

3、合同签订情况

栾川县重渡沟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发包方与河南梯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签订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2374000.00元,约定项目计划工期自2019年9月24日开工至11月23日完工,总工期60天。

4、委托审计情况

本项目竣工结算由栾川县审计局委托河南新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报告编号(建审字[2021]LC-009),经栾川县审计局对审核报告复核,该项目送审造价1940010.59元,审定造价1802402.02元,审减造价137608.57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情况表明,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栾川县重渡沟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精心组织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建设任务。但施工单位报送的决算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价款137608.57元

该项目送审造价1940010.59元,审定造价1802402.02元,审减造价137608.57元。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依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2号)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栾川县重渡沟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

 

                                                                              2022年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