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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审计局2022年审计结果公告25号

作者: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6日

新开发银行贷款基层医疗机构

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栾川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110日至2022114日对新开发银行贷款基层医疗机构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栾川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涉及三川、冷水、叫河、石庙、陶湾、合峪、重渡沟管委会、狮子庙、潭头、白土十个乡镇卫生院土建及水电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各乡镇门诊、化验室、餐厅拆除原有墙面及楼地面面层,重新铺贴地板板及护墙板,室内采用铝合金方板天棚,另外陶湾镇卫生院室外铺装透水砖338.06平方米,合峪镇卫生院新增病区门诊及业务楼一座,框架结构两层,建筑面积为737.4平方米,白土镇卫生院为新增特检楼一座,新建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水池,原有综合楼安装改造及室外消防管网。工程由开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栾川县工程建设监理所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理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情况

栾川县新开发银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贷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20626日经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栾发改投资〔202042号),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前期投入新冠肺炎防控追溯资金项目、基层卫生院改造项目、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批复项目总投资4400万元,其中基层卫生院改造资金合计586.26万元,资金来源为新开发银行贷款资金

(三)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该项目由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做为业主进行管理,栾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县卫健委申请新开发银行贷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援助项目基层医疗机构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预算情况进行了评审(栾财投审预〔2020118号),审定预算586.26万元,委托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工程划分为五个标段,2020810日在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栾川办事处进行了评标,其中:一标段三川镇、冷水镇卫生院建设工程河南海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造价263923.85二标段叫河镇卫生院建设工程河南泓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造价223176.55三标段石庙镇有、陶湾镇卫生院建设工程河南鸾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造价247368.55元,四标段合峪镇、重渡沟管委会卫生院建设工程由河南中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造价1857543.2元,五标段狮子庙镇、潭头镇、白土镇卫生院建设工程由四川泰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造价3243832.012020年8月19日发、承包双方按中标相关内容签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合同价款中标价款

(四)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由栾川县审计局委托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经栾川县审计局对审计结论文件复核,该项目结算送审总造价7388567.82元,审计后认定造价6762147.44元,审减造价626420.38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情况表明,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精心组织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建设任务,但送审的竣工决算存在有多计工程价款超合同部分工程价款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价款626420.38元

该工程原结算送审总造价7388567.82元,审计后认定造价6762147.44元,审减造价626420.38元。其中:

1.河南海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一标段送审造价359220.51元,审计后认定造价330738.19元,审减造价28482.32元。

2.河南泓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二标段送审造价331294.07元,审计后认定造价289502.7元,审减造价41791.37元。

3.河南鸾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三标段送审造价252356.35元,审计后认定造价232484.57元,审减造价19871.78元。

4.由河南中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四标段送审造价2321463.36元,审计后认定造价2124369.23元,审减造价197094.13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依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2号)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

(二)一、二、四、五标段超合同价款未能按照程序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990723.43元

一、二、四、五标段经审计核定该工程总造价6579199.04元(本造价为执行强制优惠之前造价),合同价款5588475.61元,超合同造价990723.43元未按规定审批。其中:

1.一标段经审计核定该工程总造价334254.73元(本造价为执行强制优惠之前造价),合同价款263923.85元,超合同造价70330.88元未按规定审批。

2.二标段经审计核定该工程总造价292993.55元(本造价为执行强制优惠之前造价),合同价款223176.55元,超合同造价69817元未按规定审批。

3.四标段经审计核定该工程总造价2138412.71元(本造价为执行强制优惠之前造价),合同价款1857543.2元,超合同造价280869.51元未按规定审批。

4.五标段经审计核定该工程总造价3813538.05元(本造价为执行强制优惠之前造价),合同价款3243832.01元,超合同造价569706.04元未按规定审批。

以上做法不符合《栾川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栾政201624号)第二条第九款第三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影响造价5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需经县主管领导和常务副县长审核同意后实施。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影响造价3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需经县主管领导和常务副县长签署意见报县长批准后实施及第四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要求。为规范管理,完善手续,项目建设单位要规范填写《工程项目变更签证会签审批表》,统一编号,统一管理,会签表应附设计变更、补充设计、技术核定单等相关资料,竣工决算时装订成册,报县财政和审计部门审核”之规定。上述行为已按照《栾川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5%强制优惠。

 

  

                                                                                                                  202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