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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作者:栾川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1日


《栾川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办法》的重要性

为进一步完善我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实施专业化代建、高质量代建、高效率代建、全流程代建,全面提升代建制管理的效能,根据《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豫发改投资〔2017〕1145 号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实际情况,县发改委起草了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县发改委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门对《栾川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讨论研究,对该办法的实施所产生的风险进行了评估。会议认为该办法符合《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先后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社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办法》的基本架构

本办法分为总体要求、代建单位管理、代建合同的订立、代建项目的实施、投资计划与资金管理、职责分工、附则共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明确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范围、代建制定义、确定县发改委为级代建制行政主管部门约定代建费用等。第二部分是代建单位管理,包括代建单位实行预选库管理制度明确代建单位入库条件、明确代建单位承担项目建设期法人的相关责任代建单位实行年度履约评价等。第三部分是代建合同的订立,包括代建管理费的调整、代建合同采用“保证最大工程费用”激励制度等。第四部分是代建项目的实施,包括县发改委从预选库中依法选定代建单位全面开展代建工作代建资金纳入年度基建预算管理派驻项目管理机构等。第五部分是投资计划与资金管理,包括项目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支出预算编制代建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代建单位设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专账代建管理费计入项目建设成本等。第六部分是职责分工,包括县发改职责委托单位的职责代建单位的职责财政负责对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管理监督审计负责对项目实施审计监督第七部分是附则。

四、解读机构

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解读人:李向阳,联系方式:6677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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